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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岛6·泽塔-第15章

小说: 岛6·泽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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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讲的是挣扎,野兽的挣扎。
    绝望的恐惧,青面獠牙的野兽最后一次的劲爆、反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怕的敌人,必须用血、用命去拼。即便死,也无遗憾。
    他知道有那么一天的,放多少血就应该还多少,用自己的血还。
    只是没想到那天,来得那么早。
    挣扎,真的有用吗?
    一。
    杀!杀!杀!
    只有杀了眼前的人,自己才能活下去。
    盛荣比任何时候都明白这个道理。此时他的八大手下,只剩下了三人。而双眼,也被自己的血染得通红。
    伤口像心中的怒意,不断喷涌。血溅飞花。
    手下又倒下了一个。
    拓鳞刀盛荣一直是江湖上排得上号的恐怖刀客,那把舞得如快刀切鱼鳞般的拓鳞刀更是让人毛骨悚然。麾下八大刀客,每个都有过硬的功夫,这九人一起出动的时候,所过之处,必定腥风血雨。
    而平常,盛荣割的是别人的脑袋,削的是别人的肉,溅的是别人的血。
    他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却没想到对手居然如此可怕。更没想到自己会伤得如此狼狈。
    那个人,简直不是人。
    手下又倒下一个。同样残忍的死法,肝脏被撕扯成碎片,人体器官的腥臭充斥密林的整片树木。
    树梢上的露珠滴落。
    焦鸦笑了,右手甩落手中的碎肉,血浆。
    那已经不像是人的手,指缝间没有一丝赘肉,全部是精弹有力的骨,和黑色突长的指甲。这根本就是鸟类的利爪。
    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一爪一个,一爪一个,连连杀了七个用刀高手,抽出他们的肝脏,让他们痛不欲生,猝然而亡。
    这是何等残忍的杀人手段,却是焦鸦最为得意的杀人方式。
    最近江湖风头最劲、最为神秘的杀手组织“亡冥”,头等的杀手焦鸦,两只利爪般的魔手已经不知道抓破了多少高手的肝脏。这种血腥的感觉,最为直接地刺激焦鸦的神经,令其更加残暴,而更让人无法抵抗。
    盛荣的额头早模糊到黏稠,冷汗和头上的伤口流淌的血液混搅成难闻的味道,浸湿他的双眼,世界变成更为狂躁的红色。
    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洗涤。
    寒意让小亢不停地哆嗦,坐在一群孩子中尤其显眼。
    城内最僻静的莫过于这片阁楼了,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尽,烧个精光。目前长遍杂草,却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漂亮的玉罐叫嚷着,罐里头正恶斗着两只大蟋蟀。
    红头的蟋蟀远远占着上风,总能轻易放倒扔进来的选手。
    小亢的脸上一直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他的孩子显然十分不服,不断抓新的蟋蟀进来。好在附近都是杂草,蟋蟀众多。战斗一直持续。
    红头蟋蟀越战越勇,竟然一场不败。
    别的孩子不服,叫嚷着要放两只蟋蟀斗。
    小亢冻得红肿的脸倒是一脸笃定,任别的孩子放两只蟋蟀进去。
    而那红头蟋蟀也嚣张地挥舞双爪,十分自得。
    还是赢。于是放进三只,四只,五只……
    到第七只的时候,红头蟋蟀依旧赢得有条不紊。别的孩子早都泄了气。只有领头叫嚣的李员外的少爷还是骂骂咧咧。
    “妖孽!这根本是妖孽!”李少爷大叫着,一边踩死自己没用的蟋蟀。
    小亢并无多大的反应,隐约的一丝笑意,很宝贝地逗着自己的红头将军。
    骄横的李少爷顿觉受了莫大侮辱。他跳起来抓过玉罐,倒出红头蟋蟀,想一脚踩死。
    “妖孽!让你猖獗!”
    李少爷的脚还没抬起,就被小亢一推摔了个嘴啃泥。
    红头蟋蟀趁机躲到小亢的脚边。
    别的小孩扶起一脸狼狈的李少爷,从未受过如此屈辱的李少爷大声尖叫着,那帮孩子就全部冲向了小亢。
    六七岁孩子的打斗,有时候并不比成人仁慈。
    那群孩子没想到单薄的小亢有如此大的力气,竟然一连推倒了好几次群攻,但毕竟寡不敌众,小亢最后还是被压倒在了地上。
    李少爷兴奋地将臭鞋踩在小亢的脑袋上。
    小亢被压制得无法动弹,却依旧将头抬得很高。
    眼神,那种眼神凝聚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压迫感——直直瞪着李少爷。
    李少爷竟被瞪得打了一个冷战。
    他心虚,踩得更猛:“奶奶的,叫你看,叫你看!”
    血流过小亢苍白的脸,而眼神,却更加冷,冷过刀锋。
    “妈的,妈的……反了,这臭小子,没妈的野种,我今天……我今天……”有钱人的孩子,多说几句话都会累坏腰子,一旁早有仆人的孩子帮着捶后背。
    没妈的野种!
    没妈!
    妈!
    “啊!”
    小亢突然奋力地尖叫,拼命地挣扎,那个样子,活脱脱便是愤怒的小野兽。
    压住他的孩子一下子承受不了那种兽一般的蛮力,挣脱后的小亢狠狠咬住了李少爷的耳朵,抵死不放。李少爷再次杀猪般地号叫。
    周围的人更加野蛮地毒打小亢,小亢浑身是伤,却抵死咬紧。又一记重拳下,嘴角已全是血,门牙粘在了耳朵上。
    李少爷的耳朵已不再像是耳朵。他既怕又痛,一时也不敢再次上前。
    光止疼就让这富家儿子一阵忙活。
    此时歹毒的念头突然晃过脑际,李少爷一激动,当即下令:“快,踩死那只蟋蟀!快给我找!”
    “不!”
    挣扎,再次被毒打。伤痕累累,还是挣扎。
    红头蟋蟀逃得再快,还是被发现了。
    “给我狠狠地踩,往死里踩!”李少爷嗓门如丧钟长鸣。
    “不!”
    小亢的眼已有泪。
    这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以来,一直一直地,没哭过。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有时候奇迹就出现在人落泪的那刻。无论哪个年代,男儿的热泪,永远宝贵过身上流淌的血液。
    无论多小的男儿,只要够胆,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像一阵清风飘过。给清寒的黄昏带来别样的暖意。
    春风。
    三。
    焦鸦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特别的痛楚。
    那把刀,实在太快,力道,又实在控制得太完美。在神经还没传达痛意的时候,他的意识已经游离了身体。
    当他正式躺倒的时候,头颈、前胸、双手、大腿,都从平静中猛地爆裂出巨大的伤口,鲜血如注喷射。
    枯黄的落叶飘舞,都溅到了这些腥臭的液体。
    这才是真正的拓鳞刀!
    焦鸦的双眼还亮挺挺地睁着,却再也看不到任何色彩了。
    身后的刀客这才放下了手中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刀。集市中卖的话也许不过五两银子。
    他却杀死了焦鸦,天下第一神秘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焦鸦。
    刀客笑了,正是刚才那个逃掉了的刀客。摘掉斗笠,乱发飞舞。
    “你以为你杀掉了我!却没想到吧,树中的并非是我,而是你杀过的一具尸体而已。”
    “你太自信了,你以为拓鳞刀真的那么容易对付吗?”
    “我能从你眼皮底下逃走,自然也可以偷龙换凤,偷一具尸体转移注意力。你果然上钩了。当然不这样做,你也死定了,天下谁能挡得过我的刀法呢?”
    “你只是一个没有脑子的杀人工具。派你来杀我的人实在够笨。他以为我盛荣当真如此无知吗?哈哈……这江湖,永远只有聪明人才能活得久!”
    面对尸体的演讲永远是胜利者最大的快感。
    原来他才是盛荣。
    为了生存,他假扮刀客跟着替身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这样隐匿的生活。那些日子,也必定充满血泪。
    而至少,他还活着。
    拓鳞刀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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