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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代议制政府 作者:[英]j.s.密尔汪瑄译-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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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的小商人足可以感到不依赖于任何特定主顾。每次选举
中投的票越来越是选举人自己的票。现在需要解放的远远不
是选举人的个人情况,而是他们的思想。他们已经不再是别
人意志的消极工具——将权力转入处于支配地位的寡头政府
手中的单纯工具。选举人自己正在变成寡头政府。
“选举人的投票愈是根据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根据他的
主人的意志决定,他的地位就愈是和议会议员的地位相类似,
因而就必须是公开的。只要社会的某一部分没有代表,宪章
运动派反对和有限制的选举权相联系的无记名投票的论点
就是无懈可击的。目前的选举人,以及任何可能提出的改革
法案所要增加的选举人中的大多数,是中产阶级,他们和地
主或大工厂主一样,有着不同于工人阶级的阶级利益。假使
选举权扩及到所有的技术工人,甚至这些人也仍然将具有或
可能具有不同于非技术工人的阶级利益。假定选举权扩及到
所有的男子——假定以前被误称为普遍选举权而现在用成年
男子选举权这一可笑名称称谓的东西成为法律,选举人仍然
会有不同于妇女的阶级利益。假定在议会中有特特别涉及到
妇女的问题,如:妇女是否应被允许在大学毕业,对天天把
妻子几乎打得要死的恶棍所加的温和的刑罚是否应改为某种
更有效的刑罚;或者假定有人在英国议会建议实行美国各州
一个接一个地不是用单纯的法律,而是用州宪法的修正条款
正在制定的决定——已婚妇女应有权享有她们自己的财产。
难道一个人的妻子和女儿无权知道这个人究竟是投票赞成还
是投票反对支持这些建议的候选人吗?
“当然有人会反对说,这些论点所具有的力量来自选举权
的不公平状态这种假设;还说,如果非选举人的意见可能使
选举人的投票比随他自己去投票更公正、更有益,这些非选
举人就比他更适于当选举人;凡是适于影响选举人的人就是
适于当选举人的人;选举人应当对其负责的那些人,他们本
人应该是选举人;以及作为选举人就应该受到无记名投票的
保护以免受到他们不应当对之负责的强有力的个人或阶级的
不当影响。
“这一论点好象是有道理的,我还曾一度认为它是无争论
余地的。但现在我看来它是错误的。凡适于影响选举人的人
并不因此他们自己就适于当选举人。后一种权力比之前一种
要大得多,而那些还不能可靠地委托以高级政治职能的人们,
对低级政治职能也许是胜任的。最穷苦和最粗野的劳动阶级
的意见和愿望,作为对选举人以及议会意见的一种影响来说,
可能是很有益的;但是在他们目前的道德和智识状态下,让
他们充分行使选举权,从而给他们以压倒一切的影响,就可
能是极端有害的。恰恰是没有选举权的人对有选举权的人的
这种间接的影响,通过逐渐的发展,使得向每一次新的扩大
选举权的过渡变得比较容易,并且,当时机成熟时,成为和
平地实现这种扩大的手段。但是存在着在政治思辩中决不能
不考虑到的另外一种而且是更深入一层的考虑。下述想法本
身是没有根据的:除非公众有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开诚布
公和对公众的责任感都是没有用的。认为公众舆论只有当它
能强求一致时才是有效的,这是对公众舆论的效用的极肤浅
的看法。必须当着别人的面为自己作辩护,这对那些行动违
反别人意见的人来说是再重要不过的,因为这使他们必须具
有他们自己的可靠理由。任何事情都不象顶着压力做事具有
那样坚定的力量。要不是在一时的感情冲动的情况下,任何
人将不做他估计会受到很大非难的事情,除非是出于他事先
考虑好的和确定不变的目的;这种目的经常是一种不轻率的、
深思熟虑性格的证明,并且,除了在极坏的人的情况外,一
般地产生于真诚的和强烈的个人信念。甚至单单是必须对他
们的行为作出说明这一事实,就是遵从至少能提出某种适当
理由的行为的强有力的诱因。如果有人认为单纯保持适当的
责任对权力的滥用不是多大的限制,他是根本没有注意过那
些不感到有必要遵守那种限制的人的行为。甚至当公开性只
不过是防止不可能作出似乎有理的辩护的事情,即只不过是
使人不得不考虑,使每个人在他行动之前不得不决定如被要
求说明其行为他将说些什么时,公开性是不值得重视的。
“但是,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不是现在,至少在将来,当
所有的人都适于有投票权,并且当所有的男子和妇女由于他
们(或她们)适合于有投票权而被允许投票的时候,那时就
不再存在阶级立法的危险了;那时选民是全民族,也就不会
有不同于普遍利益的任何利益了;因为即使个人仍然按照个
人的或阶级的动机投票,大多数人将没有这种动机;并且由
于那时不存在他们必须对之负责的非选民,无记名投票排除
的只是不正当的影响,其效果将是完全有益的。
“甚至在这一点上我也不同意。我不能认为,即使人民已
适于并得到普遍选举权,无记名投票就会是值得想望的。首
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不能被认为是需要的。我们试想一
想这种假设所包含的事态吧:人民普遍受到教育,每个成年
人都有投票权。如果,甚至当只有一小部分是选民,居民的
大多数几乎是未受教育的时候,公众舆论象每个人现在所看
到的那样,就已经是作为最后手段的统治力量,假定在一个
所有的人都能阅读并都有投票权的社会,地主和有钱的人能
违反人们毕竟难以抛弃的倾向行使权力,真是奇谈怪论了。但
是尽管这样一来不需要秘密性作保护,但公开性则仍旧是需
要的。如果说,作为社会的一员,并且不处在与一般公众利
益显然相反地位这一单纯事实,就足以保证在没有来自公众
舆论的鼓励或限制的情况下履行公共职务,则我们对人类的
普遍观察就一直是极为谬误的了。即使一个人可能没有私人
利益把他引向相反的方向,他在公共利益中的特定的一份通
常是不足以使他在没有其他外部诱因的情况下履行他对公众
的义务的。同样不能承认,即使所有的人都有选举权,他们
在秘密的情况下会和在公开的情况下一样公正地投票。当选
民组成社会全体时他们在选举中就不会有和社会的利益相反
的利益这种说法,经过考察是听起来响亮其实是无甚意义的。
尽管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不能有(如该语所暗含的)社会的集
体利益以外的利益,但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每一个人则可


以有其他的利益。一个人的利益由他·对·之有兴趣的一切事物
构成。每一个人有许多不同的兴趣,正如他有许多不同的感
情一样;有各种的爱好或厌恶,不论是出自私心的还是比较


不坏的。不能说任何一种兴趣单独构成‘他的利益’;他是一
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是按照他选择这一类兴趣还是那一类兴
趣决定的。在家里是暴君的人往往同情暴政(当不是对他本
人实行的时候),因此他几乎肯定不会同情反抗暴政。一个嫉
妒的人将投票反对阿里斯蒂德斯,因为他被称为正直的人。
一个自私的人情愿要甚至是微小的个人利益,而不要他的国
家会从好的法律得来的他那一份好处;因为他本人特有的利
益是他的思想习惯使他恋恋不忘也最能作出估价的利益。很
多的选民有两套选择,其一是根据个人理由的选择,另一是
根据公共理由的选择。只有后者是选民愿意直认不讳的。人
们急于想显示的是他们性格的最好的方面,哪怕是对不比他
们自己更好的人显示也好。人们在秘密的情况下将比在公开
的情况下更容易由于贪欲、恶意、呕气、个人的对抗,甚至
由于阶级或党派的利益或偏见,作不公正的或不正当的投票。


存在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变得更为常见——就是:
对坏人的多数所能有的几乎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对正直的少数
的意见的不自觉的尊重。在象拒付债务的美国一些州的情形,
在正视正直人所感到的羞耻中难道不存在对蛮横无理的选民
的某种节制吗?由于所有这一切好处都将被无记名投票葬送,
所以即使在对它最有利的情况下,也需要有比现在所能提出
的强有力得多的事例(而这种事例正不断变得愈加软弱无
力)来使无记名投票的采用成为值得想望的。”
关于和投票方法有关的其他可讨论之点,不须多费笔墨。
按照黑尔先生所创的个人代表制,必须使用选举纸。但是在
我看来要紧的是,选举人应在公共投票处,或者,如近处无
这种方便场所,则在某个任何人均可进出的办公署,并在一
个负责公务员在场的情况下在选举纸上签名。有人提出允许
选举纸在选举人自己的住所填写,并由邮寄送,或由公务员
收取的建议,我不能不认为是致命的。这样,一切将在缺乏
有益影响并面对一切有害影响的情况下进行。行贿者可以在
秘密性的掩盖下亲眼看到他的交易得手,威胁者能够看到强
迫下的服从当场变成无法改变;而另一方面,熟悉选举人的
真实感情的人们的在场所能产生的有益的反影响,以及他的
同党人或舆论的同情所具有的鼓舞作用,就都被拒之门外
了。应多设投票处,以便每个选民就近投票;不容许在任何
借口下向候选人索取交通费。体弱有病的,经医生证明,应
有权要求适当的车费,由国家或地方负担。议会议员竞选场、
投票处书记,以及所有必要的选举机构,均应由公费开支。不
仅不应要求,而且不能允许候选人负担除有限的少数选举费
用以外的任何费用。黑尔先生认为合意的做法是要求每一个
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候选人名单的人交纳五十镑金额,以防无
成功希望、也并非真正有意要取得成功的人成为恶作剧的候
选人或仅仅是爱好出名,从而或许夺去比较严肃认真的志愿
者的当选所需要的少数选票。有一项费用是候选人或其支持
者不能不负担的,也是难以期望公众会为想提出要求的人支
付的,就是用广告、招贴和传单让选民知悉候选人的主张所
需费用。为了所有这类必要的费用,黑尔先生所提议的五十
镑,如果允许为这些目的开支的话(必要时可定为一百镑),
应当是足够的。如果候选人的同情者想为委员会和游说花钱,
无法加以阻止;但是从候选人自己口袋里拿出这种费用,或
者超出五十镑(或一百镑)押金的任何费用,都是非法的并
应该处罚的。如果出现舆论不允许虚报费用的情况,每个议
员在就职时就须宣誓保证他没有也不会为了他的选举的目的
直接间接花费超过五十镑钱或相当的价值;如果所言证明是
虚妄的或者保证已被违反,他就要受到伪证罪的处罚。很可
能,由于这些惩罚表明议会是认真的,它们将使舆论转向同
一方向,使它不致象迄今那样把这一最严重的反社会罪行看
作一种轻罪。一旦产生这种效果时,宣誓将毫无疑问地被认
为是有拘束力的。“只有当舆论已经容忍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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