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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书屋2003-06-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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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正义者的“不择手段”,无论后人是指责抑或辩解,都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只要你的脚踏上战场,就很难挣脱战争逻辑的羁绊。而当战争尘埃落定,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正义的胜利者们是否终结战争的逻辑,抑或还将循着战争的逻辑前行?
  正义的胜利者们依然是可期待的,因其胜利,更因其曾有的正义,使人们有理由相信他们能够收拾残破的山河,平复民众的创伤,带来久违的和平。不仅仅如此,还应当彻底终结战争的逻辑,把一个曾经任由暴力肆虐枪杆横行强权无忌毫无规则可言的社会,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回归到公平正义的法秩序之中——“和平”。仅仅归结为“不战”显然不够,只有立在公平正义的法秩序之上,和平才是稳固的,才具有最高和永恒的价值。当然,回归的努力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极为现实的体现,就是应当在公平正义的法秩序中处置纳粹法西斯战犯。
  但是,每一次战争都仿佛如迷失人性所引发的精神癫狂。大病虽渐愈,却不免留下诸多后遗症——最为可怕的便是在惯性的作用下,胜利者们无法刹住或者根本就不愿意刹住战争逻辑的快车,依旧迷恋暴力,崇尚暴力,不择手段地使用暴力为自己的意志开路,如同在战争中蔑视一切约束法则一样,不屑于回归公平正义的法秩序之中。从邱吉尔对于纳粹法西斯战犯可以“不经审判,即时枪毙”或曰“不审而斩”的主张里,多少可感受到此种后遗症的存在。邱吉尔是出了名的为民主法制竭力鼓吹的人,之所以提出“不审而斩”是颇令人奇怪的,将之简单地归结为暴风般的复仇情感淹没了理性,实在是欠缺说服力,而最能成立的解释是:战争的逻辑使然。
  斩杀是一种极端的暴力。在战场上对纳粹法西斯们大行斩杀,于正义者而言,的确有着正义的依据。但是,正义者们依凭暴力赢取了战争的胜利,一种错觉却可能在战争逻辑的惯性下产生:正义必须由暴力来肯定,正义必须依附于暴力。此种错觉的进一步延伸便是“有暴力即有正义,有强权即有公理”。即使在和平时期对于纳粹法西斯战犯的斩杀,本身已然有着天然的正义,已然是不可置疑的公理,何须要获得法秩序的许可?
  然而,当和平降临,战争暴力隐退,即使刀枪未必锈蚀于库中,战马未必悠然于南山——军事暴力依旧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角却必须由国家(或国际社会)的司法暴力所扮演。而在法秩序的架构中,司法暴力——军事暴力亦无例外——却必须绝对置于法的威权之下,如此才能获得自身正义的依据,也才具有正义的价值。换句话来说,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国家(或国际社会)的暴力之所以正义,根源于它受法秩序的支配和对法秩序的服从,而绝不是相反。如果将暴力凌驾于法的威权之上,暴力将丧失正义的依据,每一次斩杀,只会是对法秩序的一次反动;而所谓的“正义”,则将沦落为暴力的奴仆,惟一的功用不过是在每一次斩杀后为暴力擦拭血污。
  国家(或国际社会)对于司法暴力的发动,必须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这是法秩序的一条铁的规则。那种“不审而斩”,无论怎样自诩为正义,其实是不择手段使用暴力之战争逻辑的延续。如果说,在战场上与强敌以命相搏之时,正义者难以顾及斩杀的规则,即使国际社会公认的战争法则也无法束缚,尚有可以宽宥的理由,那么,在强敌已经丧失了继续暴力的可能而成为阶下之囚,依然不择手段将其斩杀,便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这种暗夜下操起的刀斧,没有经过法的程序的检验,缺乏法律在形式上的允准,人们无法观察到其应当具有的合法的表征,正义与否其实是无法判断的;更令人不安的是,“不审而斩”作为不受法律制约的“司法”暴力,其实只会异化为一柄可以四处挥舞任意斫杀的专制利斧,无论掌握者曾经如何地正义。
  事实上,“不审而斩”作为一种与公平正义的法秩序极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是极为短暂细弱的,和者无几,且瞬间随风而逝,几乎没有掷下更多的回响。然而人们的确听到过它,非但如此,还听到它发自于与纳粹法西斯顽强抗争的邱吉尔先生之口,这就让人们无法不感叹战争逻辑惯性的强大,也无法不对它曾经预示的巨大危险可能感到心悸。说来很有意思,二战即将结束的1945年,时逢英国大选,在抗击纳粹法西斯的战争中功勋卓伟的邱吉尔落选了,让出了首相的位子。一种传统的说法是,选民们认为邱吉尔在战争非常时期过于专横独断,如若在战争结束后继续领导国家,有可能危害到英国的民主制度。倘若我们联想到邱吉尔先生“不审而斩”的主张,无疑会接受这样一种解释的。
  如果说,“不审而斩”是对战争逻辑的一种延续,那么,胜利者们终结战争的逻辑,回归于公平正义的法秩序,首先便是用“先审后斩”开启的。就二战而言,这个开端的基石,则是由盟国组织的国际军事法庭所进行的两次大审判——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牢牢安放在焦土和废墟上的。虽然直至今天,对于这两次大审判的某些问题(例如,适用法律是否“追溯既往”;是否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审判是否符合司法管辖权,以及审判是否彻底,等等)仍会听到不同的声音,但不可否认的是,就整个审判而言,它向世界所展现的至少是截然不同于战争逻辑的公平和正义。
  比如说,我们看到了在针对二十一名纳粹头目的第一次纽伦堡审判中,有几个重要的数字:自审判开庭至最后判决历时二百四十八天;“有三十三位证人到庭,因起诉受到法庭盘询;有六十一位证人为十九个被告的辩护作证;另外还有一百四十三个证人通过询问而为被告的辩护提供证词;整个审理过程和记录均用了四种语言——英语、法语、德语和俄语。每天,法庭都根据起诉方成员和被告方所有律师的要求,提供其需要的语言的审判副本。单是英语的诉讼副本就多达一万七千页。在准备审理期间,在盟军获取的德国文件中,有多达十万份文件被查看,其中有大约一万份文件被挑选出来,作为可能具有证据价值的文件而被重点审查。在这些文件中,约有四千份被翻译成了四种语言,并在审判时全部或部分出示。”〔10〕
  有人曾质疑审判程序是否过于苛刻,美国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杰克逊回应说:“法官们将调查证据,并得出一个独立的决定……(审判)不应该是政治迫害……我不同情那些人(比如,那些可能的被告),但是,如果我们决定要有一个审判,那么,它必须是一个真正的审判。”〔11〕
  比如,在东京审判中,由于运用的是英美法的审判程序,日本律师较为陌生,法庭因此给每一被告指定了一至两名高水平的美国辩护律师〔12〕。而法庭对于控诉证据的真实和具体要求则极为严格。至今常被提及的一件事是,“中国方面没有估计到战犯审判会如此复杂,而满以为是战胜者审判战败者,审判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哪里还需要什么犯罪证据,更没有料到证据法的动用如此严格”,国民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到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下证人席,以致发出感叹:“哪里是我们审判战犯,还不如说战犯审判我们。”〔13〕
  比如说,我们不仅看到了“先审后斩”——戈林等二十二名德国纳粹战犯和东条英机等七名日本法西斯战犯,分别在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中,被法庭判决有罪并被判处极刑;也看到了“审而不斩”——不少被告人虽判有罪但只处以长短不等的监禁;还看到了“审而无罪”——有些被告人被法庭宣布无罪从而获得自由……
  我们很难想见,“不审而斩”能够给予纳粹法西斯战犯们如许的辩护权利。因为依着战争的逻辑,纳粹法西斯是敌人,而敌人只是应予消灭的野兽,绝非什么享有充分权利的被告。难道斩杀豺狼还要听听它的辩白吗?也很难想象,“不审而斩”会如此苛求于证据的真实和具体。因为依着战争的逻辑,一切不服从“我”的意志抗拒“我〃的意志的就是敌人,而敌人有罪还须证明吗?同样很难想象,“不审而斩”之下居然会出现“审而不斩”甚或“审而无罪”的结局。因为依着战争的逻辑,对敌人应当毫不留情、不择手段地“全部、干净、彻底消灭之”!
  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记有这样一件事:1920年1月,当时的苏维埃政府曾经发布过一个废除死刑的法令,这对于那些被判有罪并且即将被斩杀的“敌人”们来说无疑是天大的福音。但是,“这个法令是明智的:它不适用于军事法庭,只适用于契卡和后方的法庭”。因此,要想彻底消灭“敌人”仍然可以采取非常的手段。全俄肃委特科主任雅戈达立即下发一个秘密通令,指示“鉴于死刑业已废除,建议将所有因犯有所列各种罪行而应处以最高措施(即死刑)的人犯送至不属废除死刑法令范围的军事地带”。于是,在废除死刑的法令下达之后,一大批“敌人”仍然被斩杀,“……在布蒂尔卡监狱中,在废除死刑的法令已签署之后,夜间枪毙了七十二人!”〔14〕
  历史渐行渐远。今天来翻检二战后的“先审后斩”,却依然能触摸到这笔遗产的温热,体味到它的珍贵。时至今日,战争依旧在与人类相伴而行,战争的逻辑依旧徘徊于我们周围。人类是否可能永远告别战争,远离暴力与强权下的恐惧,将取决于人类是否从每一次劫难中增长了更多的理性。当年道出“法制时代,先审后斩”的梅汝璈先生曾说过:“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此言极是。或可再补充一句:胜利者们若不终结战争的逻辑,亦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邱吉尔先生曾被人们比喻为猛狮,一头敢于面对希特勒怒吼的猛狮,而每一个正义的捍卫者何尝不是如此。问题在于,如果除去了必要的束缚,它们是否也会对着人民咆哮呢?
  注释:
  〔1〕引自齐家莹编著:《清华人物》,作家出版社2001年版。
  〔2〕〔10〕〔11〕参见林正编:《雄辩之美》,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222、224页。
  〔3〕〔4〕〔7〕〔8〕〔9〕'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解放军出版社1964年版,第12、12、13、13、12页。
  〔5〕(英)马丁·吉尔伯特:《二十世纪世界史》第1卷(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85页。
  〔6〕参见(英)邱吉尔:《思想与经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77页。
  〔12〕〔13〕参见刘洪波:《胜利者的审判》,载《书屋》2001年第1期。
  〔14〕见(俄)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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