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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朱光潜谈读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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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方”的理存于真际,“这”是实际中一个方的物。实际的方的物
“依照”真际的方的理而得其方的性。只有性不能成物,方的物必有其所“依
据”以成为实际的方者,这叫做“料”,料近于“物质”,不过物质尚有其
物质性,将一切性抽去而单剩一极端混沌的原素,则得“绝对的料”,此即
“真元之气”(简称为“气”),亦即“无极”。真际所有理之全体为“太
极”。“极”有二义:一是标准,每理对于依照之事物为标准;二是极限,
事物达到标准亦即达到极限。“太极”理之全,“无极”物之础,由“无极
而太极”,即由气至理,中间之过程即我们的事实的实际的世界。理为“未
然”,为“徽”,为“体”,为“形而上的”;物为“已发”,为“显”,
为“用”,为“形而下的”。形上的理是思之对象,是不可经验的;形下的
物是感之对象,可经验的。哲学所研究的为形而上学的理。
这是冯先生的基本原则,从这些基本原则出发,他解释天道,人道,历
史,宗教,艺术以至于将哲学本身当作一个实际事物看。篇幅只容许我讨论
他的基本原则,虽然原书引人入胜的地方并不仅在基本原则。我接受冯先生
的立场,来审查他的系统是否完整无漏或“言之成理”。为清晰起见,我把
我的意见分作三个问题来说。
一、真际和实际是否有范围大小的分别?
冯先生以肯定的回答此问题,他说:“属于实际中者亦属于真际中。但
属于真际中者不必属于实际中。我们可以说,有实者必有真,但有真者不必
有实;是实者必是无妄,但是真者未必不虚。其只属于真际中而不属于实际
中,即只是无妄而不是不虚者,我们说它是属于纯真际中,或是纯真际的。
如以图表示此诸分别,其图如下:
就此图所示者说,则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者,亦对于实际有所肯定。但其
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者仅其‘是真际的’之方面,? 。我们说哲学对于真际有
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特别二字所表示者即此。” (10 至11
页①)
就图及解看,冯先生以为实际与真际的关系,犹如实际的事物与实际的
关系一样,同是范围大小的关系。真际大于实际,犹如实际大于每个实际的
物,犹如动物类大于人类。但是大者与小者都同在一平面上。依形式逻辑,
对于全体有所肯定者对于其所含之部分亦有所肯定;所以冯先生说,“对于
真际有所肯定者亦对于实际有所肯定”。于此我们向冯先生说,你这个人是
实际的人,决无疑问;要是说你这一个实际的事物亦属于真际中,和你所谓
形而上学的理在一块儿站班,那就大有问题,因为属于实际中者即不属于真
际中,固然,你是人,有人性,而人性所“依照”之理仍在你所说的“太极”
圈里。其次,你假定真际有纯真际和不纯真际的分别。其实,是理就是纯理,
真际都是纯真际。唯其“纯”,才是“极”。实际事物“依照”纯理为准而
至其“极”者,依冯先生的看法,亦属罕见。真际有“极”圆而实际不必有;
真际有“凡人皆有死,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之假言判断所含之理(如
罗素和怀特海在《数学原理》中所说者),而实际不必有此事实。所以对于
① 见商务印书馆大学丛书本。下同。——编者。
真际有所肯定者,对于实际不必有所肯定。所以然者,真际和实际并不在一
平面上而有一部分范围相叠合。它们并不是一平面上范围大小的分别,而是
阶层(order)上下的分别。真际是形而上的,实际是形而下的。实际事物的
每一性与真际中一理遥遥对称,如同迷信中每人有一个星宿一样。真际所有
之理则不尽在实际中有与之对称或“依照”之者,犹如我们假想天上有些星
不照护凡人一样。冯先生自己本来也着重形上形下的分别,而有时却把真际
和实际摆在一个平面上说,拿动物和人的范围大小来比拟真际和实际的范围
大小。此真所谓“比拟不伦”。就这一层说,冯先生似不免自相矛盾,而这
矛盾在冯先生的系统中是不必有的。
二 真际和实际如何发生关系?
真际是形而上的理,实际是形而下的事物,这个分别是从柏拉图以来二
千多年一般哲学家所公认的。如果冯先生的贡献亦在说明这个分别,那就可
不用谈。哲学家所纠缠不清的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际”如何合拢起来,成
为我们所知道的形上又形下的宇宙。一种哲学系统能否成立,这问题是一个
试金石;每个大哲学家的企图都在打通这个难关。冯先生打通这个难关没有
呢?他提出“依照”和“依据”两个观念来讲,物“依照”其类之理而得性
(如圆),“依据”本身无性的气而成为实际的物(如圆物)。气是“无极”
而理是“太极”,由“无极而太极”,即由气而理,“中间之过程即我们的
事实的实际的世界”(74 页)。此“而”即是道。宇宙大全是静的,这是动
的;“宇宙是静的道,道是静的宇宙”(98 页)。动依“一阴一阳”之公式。
“依照某理以成某物之气之动者,对于所成之某一物说,名曰阳。与此气之
动者之气之静者,对于此物说,名曰阴”(87 页)。阳是动的,生长的,阴
是静的,消毁的。比如房子,砖瓦工匠之助其存在者是房子之阳,风雨炮火
之阻碍其存在者是房子之阴。物物都有阴阳,而阴之中与阳之中又各有阴阳,
如此循环不止。阴阳消长乃有成(=)盛(=)衰(=)毁(=)之四象。易卦
即为事物变化公式之象。这是对于易学及道家哲学的一种很有趣的新解释,
但是冯先生似尚有未能自圆其说处,现在分六点来说。
一、气本身无性。但冯先生承认它为“物存在之基础”,“至少有存在
性”。此“存在性”为在真际有理为其所“依照”呢?为在真际无理为其所
“依照”呢?为其有,则气仍非“绝对的料”,仍非“无极”;如其无,则
宇宙中可有无理之性,此在冯先生的系统中说不通。
二、理超时空。据冯先生说,“真元之气亦是不在时空者”(82 页)。
他没有告诉我们,不在时空者如何有“存在性”?它是否仍是“太极”中一
因素?他更没有告诉我们,两种都无时空的“理”与“气”如何生出有时空
的事物?
三、由“无极而太极”,此“而”字冯先生甚看重,认为即是“道”,
亦即是“实际的世界”。这不啻说,道即是实际的世界,但这又似不是冯先
生的系统所能允许的。此“而”字我们也甚看重,但如何“而”法,我们读
过冯先生的书之后,仍不甚了了。就他所举的例来说,房子由砖瓦工匠造成,
由风雨消蚀,是房子的阳与阴,但是这种阴阳消长,仍是形而下的事,并没
有由“无极而太极”,“而”来“而”去,仍“而”不出实际的圈套。
四、依冯先生的系统,实际事物皆“依照”真际的理。实际有阳消阴长,
真际也应有一个阴阳消长的理为它所“依照”。这就是说,实际有动,有大
用流行;真际也应有动,有大用流行。冯先生却说,宇宙大全是静的,“宇
宙是静的道。道是静的宇宙”。这似乎承认真际原来是静止的,不生不变的,
不能运行的。这“静的道”又如何“动”起呢?
五、冯先生对于实际和真际的关系,实有两个不同的说法:一是“依照”
说,一是“无极而太极”说。据“依照”说,“物”“依照”其类之理而得
性,是本有理而人依照之;据“无极而太极”说,由气至理,是本有气(物
存在之基础)而后达到(所谓“而”或“至”)理。照这种看法,不但理可
独立,气也可独立。两种独立说之合拢则有两种看法,一是从理看,一是从
气看;从“理”看,似为真际产生实际,从“气”看,又似实际附不上真际。
这两种看法如何调和,也颇费解。
六、冯先生于“阴阳”一个观念之外,又提出“势”一个观念。“某种
事物能为实际的有,则必先有一种势”(196 页)。“势亦可说是实际中某
一时之某种状况”(198 页)。“势”与“阳”相似而不同。“我们说阳,
是就一件事物之实际的有说,我们说势,是就一类事物之实际的有说”,因
为“一类事物之相同,在于其有同性,至于其类各个分子所有之阴阳,则可
各不同。”(197 页)。这“势”的观念可议之处甚多。势与阳分别甚牵强。
一类事物不能就同性一点上有阴阳么?从前人以阴阳说“君子道长,小人道
消”,还是就类说,此其一。冯先生以“势”说历史,而历史的事实大半是
一件而非一类。这个道理亚理斯多德在拿诗和历史比较时说得很明白。“历
史表现个别的? 。例如亚尔西巴德做了什么事或遭了什么事”(《诗学》第
九章)。“势是就一类事物之实际的有说”,也不很妥当,此其二。阴阳对
于一事物说,为正负两种因。正负两因相合,(或用黑格尔的术语来说,“正”
“反”两端相冲突)即为新有事物(黑格尔所谓“合”)之势。势必至于一
事物之有,则势应为该事物的一切因之总和,应包含阴阳两面说,不只相当
于阳,此其三。有因必有果,此为逻辑定律。势为一事物的一切因之总和,
则“势有必至”,确无疑义。冯先生却说,“一种势只能使一种事物可有,
而不能使其必有”(211 页),如使其必有,则需要“人之努力”。“人之
努力”即亚理斯多德所谓“力因”,而冯先生所谓“阳”的一成分,还不是
一种“势”么?无论是从科学的命定论看,或是从冯先生颇表同情的唯物史
观看,冯先生的“势”的观念都不很恰当,此其四。谈到此点,我们可附带
地说到冯先生所反对的“物物有一太极”说(道家如郭象主张实际中每件事
物皆与整个宇宙有关系)。这个说法本无可厚非。事必有因,因又有因,展
转无穷,一事物可牵涉到全宇宙。如果任何一事物不为其现状,则整个宇宙
必须另是一个样子。所谓“物物有一太极”,是中世纪哲学家的“小宇宙见
大宇宙”的看法,是莱布尼兹的“原子论”的看法,是近代黑格尔派名家的
“融贯说 (coherence theory)的看法,不独中国道家为然。它有它的道理,
冯先生似未看出这道理。
三 我们如何知实际与真际?
这问题的答案就是全部知识论。所以在哲学中特别重要。它的难点仍在
真际与实际的区别。真际的理形而上,可思议而不可以感官经验;实际的事
物形而下,可以感官经验,如思议之仍必借助于理。感思异能如何融会,真
实异际如何接触,两个是哲学的最重要的问题。真实接触问题已如上述,现
在讨论感思融会问题。就大体说,已往哲学家有专从理着眼,而用形式逻辑
的方法推演理之所以然者,柏拉图,莱布尼兹,斯宾诺莎以及近代数学逻辑
学者尽管主张彼此不同,而大体上都采取这个立场;也有专从感官经验着眼,
主张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实际事物来者,哲学任务就在于分析实际经验而归纳
结论,亚理斯多德偏重这种看法,洛克谟休尔的经验派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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