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隐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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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劝不了谁。婆婆平静下来跟我说:“徐慧,不是当妈的容不下你,是觉得我们家对不起你,你还这么年轻,不能让你因为我们耽误了后半辈子。要是有合适的人,对你好,你就跟他去,东东我还管,这儿还是你的家。”*
不知道是因为专心于车子拐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快言快语的徐慧在我们的谈话中第一次沉默了一会儿。从车里看出去,夕阳的红色被玻璃覆上一层浅浅的薄膜,很像小孩子用一张摩挲平整的糖纸蒙在眼睛上看到的朦胧世界,似清似浊。她扶在方向盘上的右手无名指上,一枚很细的戒指幽幽地放射出淡淡的光芒。
十年,我没有再嫁。有人介绍过,但大多不合适。一个女人,知道婚姻是什么了之后恐怕就不再那么迫切地想再拥有,不是因为失望,是很现实的原因。我相信会有一个男人真心对我好,但他能对我儿子好吗?如果他也能对孩子好,孩子愿意吗?再说,我怎么能丢下我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婆婆、孩子的奶奶?!这么多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对己,都不能强加什么,那不人道。
这些年,我换了好几次工作,当过秘书、推销员、杂志的编辑,大概在5年以前,我到了这家广告公司。我的收入越来越好。离过一次婚,我对很多事情都重新认识了。无论女人还是男人归根结底都是要靠自己的,特别是经济方面。有时候事业给一个人带来的成就感是什么都不能代替的,而且,更主要的是,我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要一个人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情感和经济上都是双重责任。这种不一样不是我自找的,是别人强加给我的,但是我没法拒绝,就只能尽力应付。本来是很被动的,随着我的境况越变越好,才逐渐有了一些主动。
有很多离婚的女人没有再嫁,带着孩子,她们通常会说孩子就是她们的一切、她们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我不是这样的。孩子永远不可能成为父亲或者母亲的一切,他仅仅是他自己的,而且孩子越大就越是这样。咱们不也是这样的吗?我嫁人、离婚、生孩子、调工作都没问问我妈。所以,对孩子,更多的是尽义务。我曾经为了一个男人丢失自己,现在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自己的快乐。
徐慧的眼睛盯着前方,手下的动作干脆利落。还是有些堵车,跑不起来。我偶尔看看她的侧影,下巴有点儿方,因为瘦,显得棱角过于分明了。她知道我在看她,微微一笑。
其实是我儿子提醒了我。那年他5岁。从儿子生下来。我就一直梳一条不长不短的马尾巴刷子,露着大脑门,你们写字的人说什么“素面朝天”,就是不施脂粉。有一天我到路口的一个发廊去剪头发,本来就是想去去短,一进门,老板娘特热情,小姐长小姐短地叫得我直别扭。我就说,早不是什么小姐了,儿子都会焖米饭了。老板娘不信,说你看着也就二十七 八。接着她和我商量,给你剪个刘海儿吧,看着更年轻。我反正无所谓,就说随您的便,能见人就行。结果剪完了我一照镜子,真的是非常好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刹那,我心里翻腾起来的都是一些过去的事,一种酸酸的感觉。我使劲忍着眼泪。5年了,我怎么就从来没有想过应该善待自己一点儿呢?老板娘好像看出我有点儿不对劲,赶紧说,我这儿有口红,你抹上试试,肯定好。确实是好,我都认不出自己了。付了钱出门的时候,老板娘告诉我,这个颜色的口红适合我,不贵,蓝岛商场就有卖。那天我没直接回家,真的去了蓝岛。我记得特别清楚,那是我离婚以后买的第一支口红,丽妃牌的,631号,二十五块五。我回到家里,儿子跑着过来,他没像每天那样让我抱抱他,他仰着头说:“妈妈,你美容啦?”我儿子长到这么大,就这一次看见我哭,我是真的忍不住。我抱起他,把他的小脸贴在我的胸口,我的另一只手里就握着那支新买的口红。我忽然就感觉到就是这支二十五块五的国产口红已经改变了我以后的生活观念。我儿子这时候摸摸我的脸说:“妈妈你的心在蹦,蹦得可真快呀。”
徐慧又一次陷入了沉默。我不能在这个时候看她,只能从声音里判断她是否眼中含着泪水。她习惯性地甩了一下垂下来的一缕作成大花的头发,定了定神。
有时候不容易的日子会把每个人都弄得或多或少地有些健忘,我几乎已经很少想起来我曾经有过一个丈夫以及他现在在加拿大和一个当年与我身份一样的女人一起生活,但是,有关我儿子、我婆婆的一切,我什么时候想起来都有一种记忆犹新的感觉,而且我一直没有扔掉那支迄今为止我用过的最便宜的口红,还没有用完的时候我就陆续又有了CD、圣罗兰等等名牌口红,而且伴随着我的境遇的好转我再也没用过国产的化妆品,但是那支口红不一样,它是我真正明白要为自己而活的一个转折点,它实在太重要了。
驶出三环路又拐了两个弯,一片白色的塔楼错落着,我认出这是京城十分著名的一个小区,房价很贵,至少对于和我一样靠工资生活的人来说是这样的。徐慧在一栋大门前有一个小停车场的楼前停下来。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徐慧过着什么样的“个人生活”,但是此刻我隐隐约约地有了一种预感,这里不止徐慧一个人住。她说了,十年,她没有再嫁,那么……我用最含蓄的方式问她:“这些年,你就没有一个自己的情感寄托吗?”车熄了火,她让自己尽可能坐得舒服。
怎么没有、我有啊。这玫瑰花就是因为有寄托才买的。他比我大十二岁,做生意的,爱人去世了,有一个女儿,也快大学毕业了。我们好了四年多了,周未或者都不忙的时候就在一起。我们各自有家,这儿是共同的家。我不想结婚,不想让老人和孩子的生活起什么波澜。他不计较我这样想,他的生意做得不错,特别忙,也许对他来说有一个妻子还不如就这样有一个不用他操心的女人,回家晚不用请假,去出差抬起腿来就走,很随意。婚姻如果不能让人生活得更有自我,就不如没有它。只有一次我问过他,像我们这样彼此没有约束也就不必有责任,他会不会同时还有别的什么露水情缘。他说,其实我们两个人是一样的,假如有爱,就会有自律,他觉得自律是一种品德,是比责任更高级的东西。我相信他,是因为我有这么多年独自面对生活的基础,我已经没有什么好担心和害怕的了。我觉得我们这样也不错,也许孩子长大独立了,我会嫁给他吧,但是那时候我们都老了,互相做个伴儿吧。,他很理解 我的这种想法,而且我们都习惯了这样宽松的生活,只要感情上不疏远不就行了吗?其实想透了,爱一个人或者一样东西是自己心里的一种感觉,守着这种感觉心里就会踏实,跟对方有什么关系呢?
徐慧仰头看向大搂,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在寻找自己家的窗户里是否有灯光。我们都坐着不动,我想不清楚是否应该像我们最初约定的那样“上去坐坐”。我一直坚持不对任何一个接受我采访的人的经历和生活观作出价值判断,然而此刻我的犹豫不定也许恰好在表达着一种情不自禁的判断。徐慧并没有勉强我的意思。
房子是我们合伙买的,我出了三分之一的钱,在我的名下。本来他说不用我出钱,我没同意,两个人住,花一个人的钱我觉得别扭。至于写谁的名字,在法律上可能是很重要,但是对于我们俩都无所谓,我们大概都不是有一天会去跟对方算一笔细帐的人,这是我们各自的阅历决定的。
我们终于还是在徐慧和那个男人的“共同的家”的楼底下分手。徐慧把鲜花和一些食物抱了满怀。她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劲儿他说“改天他不在的时候一定请你来玩儿”,说这话的时候又仰头看向一格一格的窗子,家家户户的灯光已经次第闪烁起来。这一刹那她的表情很恬静,和任何一个急切地回家与爱人共度周未的女人没有任何不同。我说这时她的样子很打动人,幸福、单纯。她笑了。
徐慧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多个窗户,有那么多人家,我不觉得我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第八章 我没有办法让他明白我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没法说服自己去结婚
采访时间:1997年10月17日9:20AM
采访地点:安顿家
姓名:陈英
性别:女
年龄:24岁
大学新闻专业本科毕业,曾为公司文员,现为某杂志记者、编辑。
现在真正能像歌里唱的那样“痛苦着你的痛苦,快乐着你的快乐”的人太少了——离开一个熟悉的地方不是说一声走就能走得成的——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告诉他和我自己,我们俩的关系并不是我生活的主要部分——我们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但是也没有分道扬镳——女人爱上一个男人,越是爱得深就会越挑剔、越细致、越疑神疑鬼——我心里知道他就不是那个让我喝凉水、饿肚子也愿意在一起的人——我觉得婚姻已经使这些女人越来越快地丧失自我了,甚至完全成为一个平庸男人身后更加平庸的角色。
认识陈英是通过一个男同事,他说她是一家杂志的编辑,主要负责情感话题和娱乐休闲的内容,她很想让我给她写一点儿这方面的故事。他接下来又说:“这个女孩挺有特点的,现在和她男朋友同居,两个人关系不错,但是就是不结婚。
我们第一次约见是一个有风的上午,在国泰饭店后面的一个清洁的川菜馆,她吃东西很少,说话细声细气,人也是极消瘦。那天她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一个劲儿他说“对不起”,同事一个劲儿他说“没事没事”。我觉得不守时的人应该自责,但同事认为对于女人来说这远远不是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况且“陈英的不守时是出名的”。于是我在心里把眼前这个24岁的女孩当成了一个被许多“好”男人惯坏了的人,我想她一定是很看重自己因而也要求别人必须不能忽视她的那种女孩。
此后我们偶尔通个电话,常常是在星期五的晚上,话题也总是从当天见报的“口述实录”开始,她的感慨颇多,用她自己的话概括起来就是“世纪末的两性失衡几乎渗透在每一对恋人之间。我们于是都产生了要像模像样地谈一次的愿望,陈英说:“有很多话憋在心里,不讲出来就不痛快。”
1997年10月17日,距离我们相识几乎有半年的时间,但那才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我到车站等她来我家。远远的一个瘦削的身影沐浴在初秋早晨的阳光之中,她的一袭灰色衣裙竟然有一种肃穆和感伤,唯有脖颈上一串银亮的藏饰非常夸张地闪烁着十分耀眼的光芒。一刹那,仅仅是一刹那,她让我想到杜拉在她的小说《情人》的开头写到的那张脸,:“破碎的容颜”。陈英纤瘦的手臂挽住我的胳膊的时候,我马上告诉自己这种联想是多么不合时宜,然而这几个字挥之不去。
陈英的身体深陷进长沙发里,显得越发娇小和孱弱。谈话间我们一起喝水、吃零食,但是一开口说话,她必然保持一个身体略略前倾。目光平视的相同姿势,直至三个小时的谈话完全结束。
我觉得我特别理解你采访的那些人,真奇怪,他们和我的经历完全不同,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