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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第20章

小说: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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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把枪举起来。或许是因为我身处车屋的阴影中,所以站在外面令人眼盲的光线中,几乎看不到我的存在。小来复枪上有个漂亮的瞄准器,可以瞄准的范围很大。郊狼动都没动。    
    两匹狼都在我的瞄准范围内,瞄准器中的它们离我非常近。伸在外面的舌头让它们看起来好像带着嘲弄的笑容。这两头狼是好命的动物,不但没有饥饿之相,连毛色都很不错,黑色的粗毛因金黄色的毛而显得柔和。它们柠檬黄的小眼睛在瞄准器中,清晰可见。我把瞄准器中的十字标线对准右边的郊狼,推开了保险栓。架在桌子上的手肘稳稳地拿着枪。十字标一动也不动地瞄准它的胸部。之后,这头狼像狗一样坐了下来,伸出了右后腿来抓右肩的痒。    
    我的手指迟迟不愿碰触扳机。我一定是变得非常老迈了,因为旧有的协调作用愈来愈不管用。郊狼是害兽:它们偷鸡,为数繁多的鹌鹑以及其它的猎鸟都因它们而数量锐减。绝不能对它们手下留情。它们是敌人。我的第一枪将击中瞄准的这头狼,另外一只必会闻声而逃。我大可以用连续射击把另外一头也干掉,因为我是个相当不错的来复枪射手。    
    可是我并没有开枪。我的训练对我说:“开枪!”但我的年纪却回答,“方圆三十英里之内没有鸡,就算有,也不是我的鸡。而且这个没水的地方也不是鹌鹑的栖息地。不要,这些家伙是用跳袋鼠{1} 和杰克兔{1} 来保持身材,这是害兽吃害兽,我干嘛要介入?”    
    “杀了它们,”我的训练说,“大家都会杀掉它们。这是为民服务。”我的手指往扳机移动。十字标稳稳地定在喘息舌头下方的胸膛上。我可以想像愤怒的钢弹片飞溅、冲击以及郊狼跳跃、挣扎直至破裂的心脏停止跳动的景象,也可以看到在那之后,不久之后,出现了一只兀鹰的影子,接着又是一只的画面。这时,我早就已经离开了———出了沙漠,穿过了科罗拉多河{2}。最后,在北美山艾旁,会出现个没有眼睛的赤裸头骨、几块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一滩干掉了的黑血,以及几撮金黄色的毛。    
    我想自己已经太老、太懒到无法做个好市民的地步了。第二头狼站在枪的侧边。我把十字标线转过去瞄准它的肩膀,然后稳稳地握着枪。在这种距离,用这把枪,绝不可能打不中目标。这两头动物都欠我一条命。它们的命是我的。我锁上保险栓,把来复枪放在桌上。没有了瞄准器,它们离我也没有那么亲近了。炎热的光线威力搅乱了空气,形成摇曳的热浪。    
    我想起几句很久以前听过的话,我希望这些话是真的。在中国有个不成文的定律,至少我的情报来源是这么告诉我的,那就是当一个人救了另一个人后,他必须对这条获救的生命负责,直到这条生命从世上消失。因为,救人者一旦介入了其他生命的常数,就再也无法逃避责任。我一直都觉得这种说法很有道理。    
    现在我对这两条活蹦乱跳的健康郊狼有了象征性的责任。在万物关系的微妙世界中,我们将永远被绑在一起。我开了两罐狗食留给它们,当作是还愿。    
    我曾经多次行经西南部,甚至更多次飞越过这个区域———一片广大而神秘的荒原,一块受到太阳惩罚的地方。这儿是个谜,一定有什么东西藏在里面,静静地等待。这儿似乎是个荒废了的地方,没有寄生的人类,不过事实并非全然如此。循着两道轮辙穿过砂石,你会发现在一块得天独厚的地方,挤着一群人,寥寥的几棵树朝着地下水伸根,一小片忍受饥饿的玉米和瓜果,还有一条挂在绳子上的肉干。这些是沙漠子民,他们未必在躲藏什么,反倒是像从困惑的罪恶中退居到神圣的殿堂中。    
    在这个空气里没有水分的夜晚,星星下凡到伸手几乎可及的距离之内。这个地方住着早期教会的隐居修士,他们未受污染的心灵可以穿透无限。一致性与庄严的秩序这种观念似乎总是从沙漠中兴起。静静地数着星星、观察着它们的运行这些活动,最早就是源自于沙漠。我认识一些沙漠子民,他们拒绝有水世界的紧张,只选择安静、情绪迟缓之地。这些人没有随着爆炸的时代改变,除了死亡与被其他与他们相似的人取代。    
    沙漠中的神秘事件向来层出不穷,一再传述的故事说着古老时代幸存下来的族系,在沙漠的山里等着重新复出。一般来说,这些团体都在护卫着一笔宝藏,不让宝藏受到一波波武力的征服。这些宝藏不是古时候蒙特朱玛国王{1} 的金制艺品,就是一个富可敌国,足以改变世界的矿藏。如果陌生人发现了这些人的存在,陌生人不是被杀就是被同化,反正结果就是大家永远也见不到这个人了。这些故事都有套一成不变的模式,并且全然不受疑问困扰:既然发现东西的人没有一个回得来,大家怎么知道沙漠里藏了什么呢?噢,沙漠里一定有东西,不过你不是找不到,就是回不来。


第三部分沙 漠 的 秘 密(4)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永远不变、说法统一的故事。两名探矿者结伴发现了一个拥有财富多到无法想像的矿藏———可能是金矿,钻石矿,或宝石矿。他们抽样装袋,竭尽所能地多带,并透过附近的标志物,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地方。结果,在回到尘世的路上,其中一个因干渴与精疲力尽而亡,另一个继续向前爬行,但随着身子愈来愈虚弱,不得不抛弃大部分带出来的宝物。最后他终于来到一个有人居住之处,或终于被其他探矿的人发现。他们兴奋地检视他带出来的宝物。故事到这里,有人说这位幸存者最后也死了,但把宝藏位置留给了救他的人,也有人说这名幸存者后来经过调养,恢复了健康。反正后来一批设备齐全的队伍出发寻找宝藏,但谁都找不到。这个故事有个永远不变的结果———再也没有人找得到宝藏。我听过这个故事很多次,结局从未改变过。沙漠的确可以滋养神话,但神话的出现必定有其事实根据。    
    沙漠中的确藏着真正的秘密。在阳光与干涸对抗生命的战争中,生命自有其存活的秘诀。不管是哪种生命,所有的生命都需要水分,不然就会消失。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沙漠生命运用巧妙的方式回避天下无敌的阳光所洒下的致命光线。疲惫的大地看起来垂头丧气、死气沉沉,但这都只是表面的情况。大量具有独创性的生命组织在看起来似乎已经消失的情况下继续生存。风尘仆仆的灰白北美山艾,穿着油性盔甲保护自己体内微少的水分。在稀有雨水降临的时候,有些植物贪婪地让自己沉浸其中,然后把每滴收集到的水分储存起来留作后用。动物不是披着坚硬而干燥的毛皮,就是穿着外壳抵抗干燥。每条生命都发展出寻找阴凉地或自创遮阳处的绝技。小型爬虫与啮齿动物会钻洞或滑行到地表之下,再不然就紧贴着突出于地表的岩块阴凉面。为了保存精力,大家的动作都很缓慢,如果有任何动物能够或愿意长时间抵抗日晒,那可真是世间罕见。响尾蛇在太阳的曝晒下,一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亡。有些具备了较大胆发明的昆虫,还创造出个人的冷却系统。必须喝水的动物都用间接方式取得水分———兔子的水分来自树叶,郊狼的水分来自兔血。    
    想要在白昼之中寻找活蹦乱跳的生物踪迹,很可能是徒劳无功的事情,不过只要太阳一下山,夜晚发出许可令,生物的世界就会苏醒,然后开始其错综复杂的运作模式。猎物先出现,然后是猎食者,然后是猎食者的猎食者。夜晚察觉到了生物的吵杂、哭喊与吠叫。    
    在我们这颗星球的近代历史中,令人不可置信的意外造就了生命的出现———当数量与种类都精细到几乎不可能发生地步的各种化学因素达到某种平衡,然后结合了温度的因子,再给予一段蒸馏时期,新的东西就此出现———生命,是这个无生命的蛮荒世界中所出现的软弱、无助、没有保护的物种。接着有机体内经过了变化与变异的过程,出现了彼此迥异的物种。然而每个生命形态都必定具备一项构成要素,这项要素或许是所有成分中最重要的一个———生存的因子。活着的东西绝对少不了这个因子,生命的存在也无法缺少这项神奇的处方。当然,每个生命形态都各自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生存机制,有些失败并消失了,有些则继续在地球上繁衍。第一条生命非常可能极轻易地就被熄灭,而形成生命的意外也可能永远都不再出现———但是,生命一旦存在,其特质、使命、关心的事物、方向以及终结的意义,就全都在于继续活下去。这是所有生命共通的本能。生命就是这样,而且会继续这样,一直到其他的意外撤销这一切为止。沙漠,干燥又受尽阳光鞭笞的沙漠是个很好的学校,从这所学校中,我们观察到生存技术在毫不留情的敌对势力下,发展出各种聪明而又无止境的变化。生命无法改变太阳,也无法灌溉沙漠,所以生命只好改变自己。    
    沙漠这个不受欢迎之处,或许很可能会成为生命对抗无生命的最后一座碉堡。因为在世界上富裕、水分充足以及大家都争相拥有的地方,生命的金字塔对抗的是自己,而且自身的混乱终将会让自己与敌对的无生命结合。无生命用烧炽、灼热、冰冻与毒害的武器都达不到的目标,或许最后仍会因为生命的生存手法不再行得通,进而导致生命全数毁灭或灭绝而达成。如果最多才多艺的生命形态———人类———用他们一直以来所使用的方式努力生存,那么他们不但会毁掉自己,还会毁掉其他的生命。若真的发生这种事情,像沙漠这种不受欢迎的地方就很可能成为生命族群重新复出的严苛母亲。因为沙漠里的居民对于抵抗荒芜都训练有素,也都设备精良。即使是我们人类这类误入歧途的物种,也可能从沙漠这种地方重新出现。紧紧依附着一片无人觊觎的不毛之地阴凉处的孤独者,以及他那位因为抵抗阳光而变得坚强不已的妻子,还有他们怀中的兄弟———郊狼、杰克兔、长角的蟾蜍、响尾蛇,以及通过了试炼的生命残片都很可能是生命对抗无生命的最后希望。但是,远在这些事情发生之前,沙漠就已经哺育出了很多神奇事物了。    
    


第四部分美 国 南 部(1)

    摊开行程的基本计划时,我希望能找到某些确切问题的答案。我并不认为那些是无法回答的问题。我想这些问题可以全部浓缩成一个问题: “今天的美国人是什么样子?”    
    在欧洲,描述美国人的样子是个很普遍的游戏。每个人好像都知道美国人是什么德性。我们对这个游戏也乐此不疲。我有多少次曾经听到自己同胞在三周的欧洲旅游后,向我描述法国人、英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更厉害的是俄国人的某些特质。足迹遍布各地的旅行,让我很早就知道,一个美国人与全体的美国人不同。两者差距之大,常常可能变成互相矛盾。通常当一个欧洲人在怀着敌意与轻蔑的心态描述美国人时,他会对我说: “当然,我不是在说你。我指的是其他那些美国人。”这句话可以浓缩成这样:不论美国人、英国人,都是一群你不认识的不具名人士,不过某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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