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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第25章

小说: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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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    
    “看到有人在恪尽自己的义务,你的心情一定很好。”    
    我想这里就是让我失控的地方。我实在应该只要嘟囔几句,然后让他从我的嘟囔中判读出他想要收到的信号。但是可恶的愤怒小虫开始令我情绪激动:“他们在恪尽自己的义务?”    
    “当然,上帝保佑他们。总得有人把混蛋的黑鬼挡在我们学校外面吧。”拉拉队放射出来的自我牺牲的高尚情操完全淹没了他,“男人总会碰到这种时候,让自己坐下来好好思考,这个时候他必须下定决心,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某件令他全心相信的事情。”    
    “你决定去做了吗?”    
    “当然决定了,而且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    
    “你全心相信的是什么?”    
    “就是不准备把自己的孩子送去有黑鬼的学校读书。没错,先生。我的确可以先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死之前,我一定会杀掉一大群他妈的黑鬼当垫背。”    
    “你有几个孩子?”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我现在没有小孩,不过我打算生几个,我向你保证,他们决不会去念有黑鬼的学校。”    
    我必须看着路,所以只能从眼角瞥视他的表情,那种表情让人相当不愉快。“我听起来,你好像是个爱黑鬼的家伙。我早就该知道了。找麻烦的家伙———到这儿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过日子。我告诉你,先生,你跑不掉的。我们都在看着你,爱黑鬼的共产党。”    
    “我的脑子里才刚刚出现了一幅让你牺牲自己性命的英勇画面。”    
    “老天爷,我说对了。你真的是个爱黑鬼的家伙。”    
    “不是。不过如果那些高贵的拉拉队员也算是白人的话,那么我也不是个爱白人的人。”


第四部分进 退 维 谷(5)

    他的脸离我很近:“你想要听听我怎么看你吗?”    
    “不想。我昨天已经听内丽使用过那些字眼了。”我踩下刹车,把驽骍难得停在路边。    
    他看来有点迷惑。“你停车干什么?”    
    “下车。”我说。    
    “噢,你想回避这个话题。”    
    “不是。我想要把你赶出去。下车。”    
    “你打算来硬的吗?”    
    我把手伸到座位与车门间的空隙中,那儿其实什么都没有。    
    “好,好。”他说,然后走下车,重重地把门摔上,用力之大,连查理都觉得讨厌而且发出了牢骚。    
    我立刻开车,不过还是听得到他的嘶吼,从镜子里我看到了他忿恨的脸以及口沫横飞的嘴巴。他尖声高叫着:“爱黑鬼的家伙、爱黑鬼的家伙、爱黑鬼的家伙!”一直到我看不到他时,他还在高喊,不知道那之后他又高声喊叫了多久。如果说是我煽动他,一点都没错,但我实在按捺不住了。如果大家要征募和事佬,我想最好别把我算进去。    
    在杰克逊市与蒙哥马利市中间,我又载了一个搭便车的人,那是个年轻的黑人学生,尖尖的脸,外表以及给人的感觉都露出一种不耐烦的凶猛。他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三支圆珠笔,纸张从内袋中凸出来。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学生,是因为我问了他这个问题。他很有戒心。不过车牌与谈话内容却让他放松到他想要放松的程度。    
    我们谈到了示威。他曾参与过示威活动,也曾加入巴士纠纷。我告诉他我在新奥尔良看到的事情。他也去过那儿。那些让我感到震惊的事情,他都已经事先料到了。    
    最后我们谈到了马丁·路德·金以及他所倡导的被动却坚定抗拒的行动。    
    “效果太慢,”他说,“要花的时间也太长。”    
    “已经有进步了,一直都在进步。甘地{1} 就证明了这是惟一可以战胜暴力的武器。”    
    “这些我都知道。我也都研究过。但收获却像水滴,而时间正在流逝。我想要效果快一点的做法,我要行动———现在就行动。”    
    “那样做可能会让全盘皆输。”    
    “在我有机会成为大人之前,可能已经先变成老头子了。甚至在那之前,我就可能已经死了。”    
    “这倒是真的。而且甘地也过世了。有很多像你这样希望行动的人吗?”    
    “是的。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些———我是说,我不晓得有多少。”    
    之后我们又谈了很多事。他是个很热情、条理分明的年轻人,但在表面下,他充满着焦虑与凶暴。我在蒙哥马利市让他下车,走出车外后,他弯下腰,把头伸进车子里笑了起来。“我觉得很丢脸,”他说,“我只是很自私。可是我想要看到结果,而且———要在我———还没死的时候看到。在这里!我!我想要看到结果———很快就看到结果。”然后他转身,用手擦了擦眼睛,快步走开。    
    如此多的民意与舆论调查结果,以及刊登在报纸上比新闻更多的大众意见,让我们不再分得清各种意见之间的差别,不过我要严正声明一件事。我从来没有计划过,也没有想过要呈现任何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好让我的读者可以说:“他认为他呈现了美国南方的真实画面。”我没有。我只是告诉大家少数人对我说的话以及我所看到的景象。我并不晓得这些是不是典型的意见、景象,也不知道能不能从这些见闻中做出结论。但是我确实知道,那是个不安的地方,一个种族正被夹在中间,进退两难。我还知道即使解决方法出现了,执行的过程也是既不容易,又不简单。我对“长眠在此”先生的说法深有同感,最后的结果并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手段———是手段令人感觉到恐怖的不确定。    
    


第四部分旅 程 结 束(1)

    在着手开始撰写这份报告之际,我就试着探究这些旅程的本质,思考着所有的事情如何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任何相似的两段旅程或两个人。我带着一种惊叹的态度推测着各个旅程的特质所涵盖的力量,结果我假定出一个理论,不是人在旅行———而是旅行在引导着人。然而这个辩证议题却没有融入旅游本身的寿命中。这个假设似乎变化无常,而且无法预料。一段旅程在游者回家之前就已经结束、死亡了,是所有人都听说过的事情吧?反过来说也成立:许多旅程在时空都已经停止了之后,还继续进行了好长一段时间。我记得有个住在萨利纳斯的人,他在中年时去了一趟檀香山(Honolulu),之后这趟旅行就在他的有生之年一直继续进行。我们会看到他坐在前阳台的摇椅上,眼睛半闭地眯着,无边无际地想着在檀香山旅游的情况。    
    我的旅程早在出发前就开始,在回家前就结束了。我清楚知道自己旅程终止的地点与时间。一个大风午后的4点钟,在弗吉尼亚州急弯区靠近亚宾顿{1} 的地方,我的旅程在完全没有预警,也没有向我正式道别或吻别的情况下,就这么离我而去,留我一人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进退维谷。我试着呼唤它,也试着追赶它———但全都是愚蠢而无益的努力,因为这趟旅程已经断然而永远地结束了。路变成了一条永无止境的石缎带,山岳碍眼,绿树模糊,人们只是一群有头无脸的移动形体。沿路上所有的食物吃起来都像在喝汤,连汤也不例外。我不再铺床。在不规律的长休息期间里,我会钻进被窝里小睡。屋里的炉子不再燃烧,一条面包在切菜板上长霉。一英里一英里的路在我轮子下翻滚而不自觉。我知道天气很冷,但我一点都感觉不到;我知道乡间一定非常美丽,但我一点都没看到。我盲目地埋头冲过西弗吉尼亚,然后一头栽进宾州,之后又把驽骍难得驶到又大又宽的高速公路上,没夜,没日,没有距离。我一定曾经停车加油、带查理散步、喂查理吃饭、喂自己吃饭、打电话,可是这一切,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种感觉非常奇怪。在经过弗吉尼亚州的亚宾顿之前,我可以像放映影片一样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走过的旅程。我几乎有完全的记忆力,每张脸、每个山岳、每棵树、每种颜色、每个说话的声音、每幅细小的景色,都在我的脑子里,随时准备重新播放。但是一过亚宾顿———什么都没留下。路变成了一条平静而无边的灰蒙蒙隧道,但是隧道的尽头却闪耀着一个现实———自己的妻子、自己街上的房子、自己的床。这些全都在隧道的尽头,我笨重地往那个目标前进。驽骍难得可以跑得很快,不过我并没有开太快。驽骍难得在我沉重而残酷的脚下跳跃,风在屋角尖啸。如果你认为我放任自己耽溺于这趟旅程已经终结了的奇幻梦想中,那么你又要怎么解释查理也知道旅程已经结束了呢?至少他不是个爱做梦的家伙,也不是情绪的创造者。他把头枕在我的大腿上睡觉,不再看窗外,不再说“夫特”,也不再督促我把车停到僻静处。他切实履行自己当个梦游者的职责———漠视一整排垃圾桶。如果这还不足以证明我论点的真实性,其他的证据就更不可取了。    
    新泽西州是另外一条高速公路。我的身体处于一种没有神经,也不会疲惫的真空状态。朝纽约而去的车潮愈滚愈大,推着我往前走,突然间,大张欢迎之臂的荷兰隧道{1} 魔口出现在眼前,我的家在隧道的那一边。    
    一位警察招手让我出了像蛇一样的车阵,并打信号叫我停车。“带着丁烷不能进隧道。”他说。    
    “可是警官,我已经把丁烷桶关起来了。”    
    “还是一样。这是规定。不可以带瓦斯进入隧道。”    
    我突然间崩溃了,坍垮成一团疲惫的果冻。“但是我想回家,”我呜咽地说,“我怎么样才能回家呢?”    
    这位警官对我很好,也很有耐心。或许他在某个地方也有一个家吧。“你可以往上走,经过乔治·华盛顿大桥(George Washington Bridge),或者你也可以搭渡轮。”    
    当时正值交通高峰,不过这位好心的警察一定看出了我潜在的狂乱。他阻止了野蛮的车潮让我先行通过,并极细心地引导我。我想他一定有股想亲自开车送我回家的冲动。    
    我神奇地上了霍波肯{1} 渡轮,然后登岸,在前面,远方的市区依然陷入通勤者每天一面追赶跑跳碰,一面完全漠视交通信号的疯狂忙碌中。在纽约的南部,每天都是潘普洛纳{2}。我转了一个弯后再转一个弯,结果错入了一条跟我反向而行的单行道中,因此我必须倒车出去,却又陷入一群正在转弯的快速人潮中,进退不得。    
    突然间,我把车开到一个禁止停车区的路缘上,熄掉了火,靠在座椅上大笑,完全停不下来。因为在路上时的神经紧张,我的双手、手臂和肩膀一直在发抖。    
    一位脸色红润,有对雾蓝色眼睛的老警察朝着我弯下身来。“怎么了,老兄,喝醉了?”他问。    
    我说:“警官,我开着这家伙跑遍了各地———山岳、平原、沙漠。现在终于回到自己的镇上,我住的地方———可是我迷路了。”    
    他开心地微笑。“别放在心上,老兄,”他说,“我只有星期六才会在布鲁克林区迷路。好了,你想去哪儿啊?”    
    旅行的人就这么又回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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