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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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你能与我一起上路。你也在旅行吗?”
“不。我在那片树丛下有个小房子。我在那儿消磨很多时间,大多都是在看书———老书———大都在看着———老东西。这是我刻意逃避这个议题的方法,因为我很怕提到这个问题。”
“我想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些害怕吧。”
他笑了:“我请了一对和我一样年迈的黑人老夫妇照顾我。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们会把全部都忘了。他们忘了嫉妒我,我也忘了记得他们可能会嫉妒我,那时候,我们只是三个开心的……东西,住在一起闻着花香。”
“东西,”我重复着他的话,“真有趣———不是人也不是野兽,不是黑也不是白,而是开心的东西。我的太太告诉过我,有位老人曾这么说:‘我还记得黑人没有灵魂的那个时代。那时情况好多了,事情也容易多了。现在,一切都乱糟糟。’”
“我不记得那个时候,不过当时一定是那个样子。我猜我们可以把自己与生俱来的罪恶感,像生日蛋糕那样切开分割,”他说,“如果刮掉他的胡子,他看起来就像格雷考笔下的圣保罗,手中握着一本合起来的书。”我的祖先当然拥有过奴隶,不过把奴隶抓起来卖给我们的人,很可能是你的祖先。”
“我的祖先都是清教徒,所以这是很可能的事情。”
“如果你用武力迫使一种生物像野兽一样生活、工作,你就必须把这种生物当成野兽,否则移情作用会把人搞疯。这种生物一旦在你心中被归了类,你的感觉就安全了。”他注视着河水,被微风吹乱的头发像阵白烟,“如果你的心中还有前人留下来并被男人视为美德的勇气与愤怒的痕迹,那么你对危险的野兽就会产生恐惧,但是因为你有颗既聪明又具创造性的心,还有一份隐藏恐惧的才能,因此你怀着畏惧过日子。然后,你必须击碎生物与人类之间相似的特质,让他变成你需要的温驯野兽。如果你能从一开始就教导下一代关于野兽的一切,将来孩子在心中就不会出现你所有的迷惑。”
“我听说以前的黑人又唱又跳,很满于现状。”
“以前的黑人也会逃跑。逃亡法就足以证明黑奴逃跑的频率有多高。”
“你不像一般北方人想像中的南方人。”
“也许不是。不过像我这样的人不止一个。”他站起身,用手指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不,不止我一个。我现在要去当开心的东西了。”
“我还没请教大名,先生,也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
“长眠在此的人,”他说,“长眠在此先生———一个大家族,一个普通的名字。”
如果音乐能够对感觉到有点寒意的皮肤带来欢愉的话,那么他离开的时候,我感觉到的就是一种像音乐般的甜美感觉。
第四部分进 退 维 谷(3)
如果不与其他也可能发生这类事情的日子相比,对我来说,这是个比一天还长的一天。当天晚上,在知道自己不该再继续睡下去之前,我小睡了片刻。我非常疲倦,但疲倦有时会变成一种兴奋与冲动。疲惫感迫使我加满了油箱,也驱使我停下车来,邀请一个拖着沉重步伐,走在长满野草的水泥路边的黑人搭便车。他并不愿意接受我的好意,后来他还是上了车,不过好像只是因为他无力拒绝我的邀请。他穿着种田人的破旧衣服以及一件宽幅布料制成的旧外套,久远的历史与长年的使用,把外套磨出一层光泽。他咖啡色的脸上横伏着一百万条细微的皱纹,下眼睑就像寻血警犬的眼睛般有着红色的边。他把双手紧紧握着放在大腿上,手上像樱桃树般长满了节瘤,整个人似乎在座位上缩小了,就好像他吸入了自己的身形,想要让自己变小一点。
他一直没有正眼看过我。我也看不到他是不是正在看任何东西。不过他先开口问:“狗会咬人吗?长官先生。”
“不会。他很和善。”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问他:“你好吗?”
“不错,还不错,长官先生。”
“你对现在发生的事情有什么看法?”
他没有回答。
“我是指学校和示威的事情。”
“那件事,我什么都不知道,长官先生。”
“在农场工作?”
“种棉田,先生。”
“靠那个为生吗?”
“我过得很好,长官先生。”
我们一路无话地往绵延的河流上游走。树木和热带的草地因为残暴的北风而变得焦黄与悲伤。过了一会儿,我说了些话,这些话与其说是在对他讲,还不如说比较像是在对自己讲:“你究竟为什么要相信我?问题是陷阱,答案则让你陷进去。”我记起了一幕景象———某件在纽约发生过的事情———一件让我感动得想把它告诉同车人的事情,然而我很快就放弃了这股冲动,因为从眼角望过去,我可以看到他尽可能地往另外一边靠,他把自己紧紧地挤在车子的另一边。即使这样,我记忆中的景象依然鲜明。
那时候我住在曼哈顿的一间小砖屋里,因为当时经济情况还过得去,所以我雇用了一名黑人。我住的对街街角有家酒吧兼餐厅。在一个人行道都结了冰的冬天黄昏,我站在窗边往外看,看到一个喝醉的女人从酒吧里走出来,她在冰上滑了一跤,摔成四脚朝天。她挣扎地试着站起来,不过又摔了下去,于是她就躺在地上伤感地哭叫。那时候,替我工作的黑人刚好转过街角,他一看到那个女人,就立即过街,尽可能跟她保持最大的距离。
他进门时,我对他说:“我看到你避开了。为什么不帮那个女人一把?”
“先生,因为她喝醉了,而我是个黑人。如果我碰到她,她很容易就会大叫强暴,接着就会出现围观的人群,谁会相信我?”
“你一定是反应很快才能闪避得那么迅速。”
“噢,不是这样的,先生!”他说,“我练习当黑人已经很久了。”
现在在驽骍难得里,我竟然愚蠢地试着去破坏一个人一辈子的练习结果。
“我不会再问你任何问题了。”我对他说。
但是他依然不安地扭动身体:“你可以让我在这里下车吗?拜托,长官。我住得很近。”
我让他下了车,从镜子里,我看到他继续在路边拖着沉重的步子。他住得一点都不近,但是走路比搭我的车安全。
疲惫彻底把我击垮,于是我在一间舒适的汽车旅馆前停车。床很舒服,但我睡不着。灰衣男子走过我的眼前,还有拉拉队员的脸,不过眼前看到的,大半还是那个尽可能往旁边挤,希望离我远一点的老人,我像个带着传染病菌的人,或许我的确带着传染的病菌。我出来的目的在于学习。我在学习什么?我所感受到的紧张以及一种野蛮恐惧的重量,连一刻都不放过我。身为一个初来乍到的人,我的感觉无疑更强烈,但这些事情早就存在了;这些问题并不是我带来的。每个人,不论白人或黑人,都活在同样的环境中,也都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不论年纪、不论职业、不论阶级。对大家而言,这只是个存在的事实。但这些事情却一直像疔疮一样,不断地在加压。这个疔疮是不是一直要到爆裂的时候,才能释出里面的压力呢?
第四部分进 退 维 谷(4)
我只看到整个大冰山微不足道的一个小角。我并没有见得太多二次世界大战的场面———一百次的登陆中,只参与过一次;极少数的几次单独战斗;几百万个战死沙场的人,我只看过几千个———但这些所见所感已经足够让我相信,战争并不是陌生人。所以在这里———只要一小段插曲及少数几个人,就可以让恐惧的气息笼罩所有地方。我想逃开———或许这是种懦夫的行径,但否认这种感觉更懦弱。可是我周遭的人全都住在这里。他们不但接受了这种感觉,还让这种感觉成为一种永久的生活方式,他们从来没有从其他的角度审视过这种感觉,也没有期待过有一天让这种感觉消失。以前在战时,伦敦的居民习惯了有敌军轰炸的生活模式,于是当有天敌军不再轰炸时,伦敦人的孩子竟然显得焦躁不安。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直到查理开始生我的气,并数度对我说出“夫特”。可是查理没有我们这类的问题。他不属于那种聪明到可以分裂原子,却又蠢到无法与自己和平共存的物种。他甚至连什么是种族都不知道,也不关心他姐妹的婚姻。他刚好跟我们相反。有次查理爱上了一条腊肠狗,这段罗曼史,从种族的角度看,根本不相称;从体型的角度看,荒谬至极;从机械力学的角度看,更是完全不可能。但查理漠视所有的问题。他深深地去爱,顽固地去试。要向狗解释清楚一千个人聚在一起咒骂一个小小的人类所代表的良善与道德目的,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曾经看过狗眼中流露出来的表情,一种快速闪过的表情:惊愕的轻蔑,因此我相信,基本上狗觉得人全都是精神病。
第二天并不是我选择了搭便车的客人,他选上了我。他坐在我旁边的凳子上,吃着汉堡,我的手中也握着个一模一样的汉堡。他大概介于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身材修长、肌肉发达,长得也很帅。长而柔软的金发几乎是浅灰色,他很宝贝自己的长发,因为他常常下意识地用放在口袋里的小梳子重重地敲打头发。他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沾了污渍的西装上有旅行留下来的皱褶;西装外套搭在肩上。螺旋状花纹的淡色呢料领带挂在他的脖子上,领带结从喉头拉了下来,因此白色衬衫领口上的扣子也没扣。他有美国最南部的腔调,这是截至目前为止我所听过最重的南方腔。他问我要去哪儿,我告诉他我打算去杰克逊市{1} 与蒙哥马利市{2},于是他央求我带他同行。当他看到查理时,第一个念头就是以为我车里藏了个黑鬼。这套戏码一定已经变成了个固定的模式。
我们把自己舒服地安顿在车子里。他一边把头发往后梳,一边对我赞美驽骍难得。“当然,”他说,“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你是北方人。”
“你的耳力很好。”我这么说,也戏谑地这么想。
“噢,我去过很多地方。”他承认。
我想我应该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负起责任。如果我不张口,或许可以听到些有价值的东西。一定是前一个晚上没睡好、旅途太长,我又太紧张的缘故。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圣诞节快到了,我发现自己愈来愈想回家,而且这么想的频率愈来愈高,但这种频率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
我们彼此查明了对方的目的:我在旅游,他在找工作。
“你是从下游上来的,”他说,“看到新奥尔良发生的事情吗?”
“看到了。”
“他们很了不起吧,尤其是那个内丽?她真的把天花板都掀掉了。”
“的确。”
“看到有人在恪尽自己的义务,你的心情一定很好。”
我想这里就是让我失控的地方。我实在应该只要嘟囔几句,然后让他从我的嘟囔中判读出他想要收到的信号。但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