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题-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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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壅魇障阉啊! �
4。×
【解析】应先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5。×
【解析】只有对冶金联合企业(含独立矿山)的铁矿石资源税的才减征。
6。√
【解析】参见教材143页。
7。×
【解析】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不需要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
【解析】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9。×
【解析】企业的车船上了外省的车船牌照,仍应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而不在领取牌照所在地纳税。
10。×
【解析】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不修改不补税。
11。×
【解析】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12。×
【解析】契税是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与土地、房屋的面积大小无关。
13。√
【解析】参见教材163页。
14。×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5。√
【解析】参见教材356页之(五)。
16。×
【解析】超过规定的,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7。×
【解析】征管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
【解析】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19。×
【解析】不需要“逾期不改正”的前提,可以直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
【解析】参见教材451~452页。
四、计算
1答案:
(1)棉花税率为13%,支付加工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棉花的进项税额按13%计算,被盗棉花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销售棉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4)将自产的棉布用于继续生产加工高档棉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用于招待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因此:
当月销项税额=120000×13%+(50000+10000)×10×17%=117600(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0×13%+25000×17%+100000×13%+(10000+5000)×7%-(20000-1500)×13%-1500÷(1-7%)×7%=30082。1(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17600-30032。1=87517。9(元)
2。答案:
(1)营业税
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和无偿赠送三居室住房均免征营业税;
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所以:
应纳营业税=1500×3%×3=45×3=135(元)
(2)房产税
个人拥有以上房产均免征房产税,但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
应纳房产税=1500×4%×3=60×3=180(元)
(3)个人所得税
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和无偿赠送三居室住房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后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同时购入的房屋价值已超过所售出房屋的价值,因此,也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45―60―800)×10%×3
=178。5(元)
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答案:
(1)化工厂:
①应纳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③应纳印花税=800×0。5‰+1000×0。5‰=0。4+0。5=0。9(万元)
④房屋交换以差价作为计算契税的依据,由于在交换中化工厂多承受了房屋,所以要缴纳契税,而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要缴纳。
应纳契税=(1000-800)×4%=8(万元)
⑤化工厂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其转让土地的印花税0。4万元可以单独扣除(但0。5万元的印花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所以不可以扣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加计扣除20%,契税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因与土地转让无关也不能扣除。所以
扣除项目金额=500+100+50+15+1。5+0。4=666。9(万元)
土地增值额=800-666。9=133。1(万元)
由于土地增值率小于50%,所以
应纳土地增值税=133。1×30%=39。93(万元)
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0。5万元的印花税和8万元的契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而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的,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800-(500+100+50+15+1。5+0。4+39。93)=93。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3。17×33%=30。75(万元)
(2)房地产开发公司:
①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
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
③应纳印花税=800×0。5‰+1000×0。5‰=0。9(万元)
④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交纳契税。
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印花税不能单独扣除,但可以加计扣除20%,所以
扣除项目金额=400+200+(400+200)×10%+50+5+(400+200)×20%
=835(万元)
土地增值额=1000-835=165(万元)
由于土地增值率小于50%,所以
应纳土地增值税=165×30%=49。5(万元)
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和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但加计扣除20%的部分不能扣除,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1000-(400+200+100+50+5+49。5)=195。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95。5×33%=64。52(万元)
4。答案:
借款用于购买商标权的利息、非广告性质赞助、直接捐赠给某厂商的款项、文化
管理部门的罚款和投资业务的投资损失不得列支;
投资业务的投资收益不需纳税;
交际应酬费列支标准计算为:
业务收入总额=200+500+80+150=930(万元)
可以列支的交际应酬费=500×10‰+430×5‰=7。15(万元)
调整交际应酬费列支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2。15-7。15=15(万元)
应纳营业税=(200+500)×5%+80×3%+150×20%=67。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30-540-360+20+15+10+150-20-120+25+10+30
-67。4=82。6(万元)
由于企业是设在经济特区且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所以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受1免2减半的定期优惠。2004年处于减半征税期间,减半后适用税率为7。5%。因此:2004年应纳所得税额=82。6×7。5%≈6。20(万元)
五、综合题
1。答案:
5月份:
20%被盗辅助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加工货物进项税允许抵扣,加工货物运费和销售货物运费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289+51×(1-20%)+10。2+(20+36)×7%=343。9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17%-15%)=20(万元)
(1)当期应纳税额=600×17%-(343。92-20)=-221。92(万元)
即当期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免抵退税额=1000×15%=150(万元)
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2)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50(万元)
(3)当期免抵税额=150-150=0(万元)
留待下期抵扣税额=221。92-150=71。92(万元)
6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价格=(600+100)×(1+20%)=84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840×(17%-15%)=16。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5%)-16。8=7。2(万元)
(1)当期应纳税额=280。8÷1。17×17%+200×280。8÷600÷1。17×17%
-(71。92-7。2)=-10。32(万元)
即当期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840×15%=126(万元)
免抵退税额=1200×15%-126=54(万元)
当期末留抵税额 (2)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末留抵税额=10。32(万元)
(3)当期免抵税额=54-10。32=43。68(万元)
2。答案:
(1)运费=100×5%=5(万元)
保险费=(100+5)×3‰=0。315(万元)
完税价格=110+5+0。315=115。315(万元)
由于(100-80)÷100=20%<30%,根据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国的“实质性加工标准”,该项进口化妆品的原产地不能确定为A国,应确定为B国。所以,适用的关税税率是30%,因此:
进口关税=115。315×30%=34。6(万元)
(2)进口消费税=(115。315+34。6)÷(1-30%)×30%=64。25(万元)
进口增值税=(115。315+34。6+64。25)×17%=36。41(万元)
(3)内销消费税=230×30%-64。25×80%=17。6(万元)
内销增值税=230×17%―36。41―2×7%-0。55=2(万元)。
3。答案:
(1)根据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
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所以,在未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时:
1999~2003年各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分别是:0、0、13。2万元(40×33%)、26。4万元
(80×33%)和33万元(100×33%)
可以用于抵免所得税的设备投资额=100×40%=40(万元)
由于2002、2003年比第2001年新增的所得税分别为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