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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短篇小说(第一辑)-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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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枪响,我眼前一片血色,支撑了一会,晕倒在地。

    鸟枪里的子弹几乎一颗不撒地打到了我的右脸上,我身后靠在墙上的弟弟一颗
也没有挨上,他恐惧地哭了起来。我母亲进来的时候,二贵傻端着枪,枪口还在冒
烟。他的嫂子站起来一巴掌朝他打去,以为你闹着玩哩,你真开枪了!二贵也哭了。
我母亲没哭,她一下抱起我,就往公社卫生所跑。地上的路是黑的,天上的星是亮
的。我的母亲像马一样奔跑着,驮着她的儿子。那是一匹遁入夜幕的黑马,不断发
出与夜路上的踢踏声相呼应的喘息和心跳。神奇的是,她一跤也没有摔倒,我想她
即使摔倒也会把我紧紧抱在怀里。

    在卫生所简单包扎后,我被放置在一张床上。母亲摸摸我身上冰凉后说,不行,
得送到县医院去。村里的人弄来了一辆马车,由一个马夫驾着连夜往县城赶。我躺
在母亲的怀里什么也不知道。到医院,我被确诊是右脸洞穿,几颗臼齿脱落,头上
颈上还有三处伤口。当时的县委书记陈一民跟我父亲是战友,他召开紧急会议说,
老子被打成右派,儿子就遭殃了,就该挨子弹?同志们哪,人心都是肉做的,我们
要全力抢救老纪的儿子。我在医院人事不省两天,被下了一纸油印的病危通知书。
母亲把那张纸撕得粉碎,对医生大吼着,我的儿子不会死!不会死的!要找最好的
医院抢救他。医生说那只有去上海了。作出这一决定的时候已是上午8 点半,幸亏
县城通往市里的公路刚修通两天,惟一一趟班车披红挂花刚刚开走了。陈书记亲自
策马拼命地往路上追,直到拦下那辆班车。他对不明究里的司机和乘客说,耽搁大
家一点时间,抢救一个孩子的生命。那天车上的乘客很满。他说,病人需要躺着,
哪几位是出差的干部,请你们推后一天再走,把位子让出来。我是县委书记陈一民,
他的话没人不听。班车等着我,让我躺在后排的长椅上。当晚到市里,过了一夜。
第二天又上另一班车过长江赶往上海。

    我第一次当着一个下属的面掉了泪。不,面前的她不是下属,而是一位美丽清
纯的上海姑娘。我,一个丑陋的人,是在向着心目中的美神招供,诉说我灵魂中的
悲痛。

    列车隆隆地向着上海方向前进。

    到上海时我被包裹的头肿得像个冬瓜,惟一露出的嘴巴被高烧烧得干裂起泡,
我的生命已若游丝,离死亡仅半步之遥了。

    医院是静安寺路上的一家同济医院。我躺在手术台上,刀子钳子像桨一样舞动,
银色的光波把淹没的我从波峰浪谷中载回彼岸。三天之后,我的知觉能感受到伤口
剧烈的疼痛了,这种疼痛使我想质问母亲为什么要救活我。那时母亲不在我的身边,
她在走廊上哭泣,因为马上要离开我。她对一位中年妇女说,我要回去了,我只有
七天假,我不能只管这个孩子而丢了家里的两个孩子。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沈妈,她
当时在医院看护做扁桃腺手术的女儿。母亲已跟她谈过很多话。当时的沈妈能够同
情甚至有些敬佩母亲可能是由于她们共同的出身。在出嫁之前,她们都是资本家家
里的千金小姐,不同的是,嫁给商人的沈妈还保持着终生不渝的娇贵之气,而跟随
了南下干部的母亲早已改造得工农大众化了。沈妈摸着憔悴不堪的母亲粗糙的手,
洒了一把伤心之泪,她说,侬放心去好了,儿子的事就交给阿拉了。

    那,那就太为难你了。母亲疑惑地望着沈妈,哭腔着说。

    没关系咯,就当他是阿拉自己的儿子,我们都是女人。

    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虞叔,在闸北一家钢丝绳厂做工,他疝气开刀马上要出院,
却向母亲保证每个星期至少来一次顶替沈妈,轮流看护我。

    母亲抹了抹泪眼说,他是死是活我也管不了了,就把他交给上海了,交给你们
吧。

    我敢说,沈妈如果事先知道我后来的情况她会为自己一时所动的恻隐之心而后
悔的。在她的女儿——我的苇姐出院之后,她的精力就完全投入到我的身上了。我
在病痛煎熬中不仅要失去生命还失去了母亲。我像一个被咬伤的小狼绝望地看着沈
妈,从她的眼光中消除仇恨和疑惑。沈妈不离左右地照料我,整整半年哪。父亲和
母亲都自顾不暇,他们可能以为我已经死掉了,直到苇姐跟他们写信,父母亲也没
有能来看过我一次(县里不断将医疗费电汇给医院——我在十八岁以前都可享受公
费医疗)。

    那年春节,爆竹响起,我在痛苦中煎熬,沈妈来陪伴我。她把那只当宠物一样
养着的芦花鸡宰了,熬成汤一勺一勺地喂我。一个六岁的孩子知道什么呢?我不能
承受这疼痛的酷刑。我不能大叫,但只要有一丝气力就发出一种困兽般绝望的哀鸣,
或者用脚拼命地踢。我的母亲没有听到他儿子的声音,而沈妈听到了。沈妈千方百
计抚慰我。侬勿要叫,叫了伤口长勿好哩。甚至哄我说侬没有妈了,侬的妈把侬送
给阿拉了。我怒视着她说,我要回去过年,我不要治病!我想死——  大我五岁
的苇姐在一边气得哭了,姆妈喂你鸡汤你还不喝?我住院她也没舍得宰这只鸡啊。
你看她只知道喂你,喂过我一口没有?你也太没良心了!

    沈妈动气地朝她嗔了一眼,阿苇,不许侬乱说话!

    苇姐捂着脸呜呜地走开了。

    望着沈妈因昨夜守着熬汤而发红的眼睛,我忽然变得懂事了。

    所有后来的病员及家属都以为沈妈是我的亲妈而我是她亲生儿子。医护人员明
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主动分担起救护一个乡下孩子的责任。每到星期天,儿童
病房就走空了,不能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儿,大家的同情心都带动起来,轮流
把我领到他们家中度假。当医护人员的口罩和白大褂去掉之后,我才看到他们的笑
脸。但是我所记得的还是模模糊糊的一群人,从中能分辨出的一个最英俊的年轻人
大概就是路医生。他给我讲过苏联英雄保尔的故事,让我想象自己以后真的会成为
一个英雄。但是我最终还是一个平庸的人,唯一的壮举大概就是和他的女儿路露一
起把他的骨灰迁回了故土

    郑珏哭了,她的眼泪为我而流。

    沈妈现在还好吗?我一定要去见见她。

    沈妈前两年患脑溢血突然走了。她文革前后都是靠银行利息生活的,没有单位,
却不知哪来那么多送花圈的人、吊唁的人。没有让我们尽一天服侍的孝心,这是最
让我愧疚不安的。她的一生很孤苦,从上流社会一下子跌入了底层。但她一辈子不
改变自己的高贵之气、仁慈之心,一辈子抱定与人为善,她可以说是上海这一阶层
女人的缩影。她的失去我认为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她三十岁左右开始履行一句话的
承诺,在人性越来越淡薄的社会走完了一生。我在福寿园公墓为她树了座大理石碑,
上面刻的楹联是:我的再生母亲,人之永远楷模。我还在她的墓边购置了一块空穴,
准备以后再陪伴她老人家。我是个不爱激动的人,但想起沈妈心里就发哽。

    纪总,你不要讲了。我不该触痛了你,不该让你提起过去的大灾大难。我想你
这辈子很难跟别人讲起这些往事。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从安徽来到上海?你为
什么对上海人这般钟情?你为什么历经曲折却终究没有离开上海。你真应该把这些
心里的话讲出来,让上海知道,让安徽知道啊。

    这夜我们很晚才睡。恶梦醒来是早晨,曙光照亮了最后的航程,镀亮了郑珏琥
珀色的眼睛。

    生命对我真是一个奇迹,很多专家都难以理解。当时我离枪口大概一尺多远,
再远一点,子弹散开,就没命了。子弹没伤着太阳穴,也没伤着眼睛,它从一条
“胡志明小道穿过,有二十多颗在左脖取出来了,有二十颗还留在头上,没觉得它
碍事。同济医院拯救了我的生命,第九医院诊治了我的面形,一个真正男人的心态
却是阿娜修复的——从她之后我不再仰视美女;而沈妈在我年幼的心灵里就种下了
一颗善良的种子,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和路露的结合也了却了沈妈最后的心愿。我
虽然没有回报沈妈——正如永远不能回报父母,但我相信自己把善良仁爱之心回报
给了我周围的人和社会。一个人不能没有金钱,但更不能没有信仰、道义和真情,
在商海中沉浮我有时觉得很累,从心眼里向往过去那种贫困而美好的社会氛围。不
管社会如何发展,真、善、美都是荫庇人们的大树,树的根系有粗有细,人的能力
有大有小,都要为这棵大树输送养分。

    伤疤对我是一个苦难的象征,同时也是一个奋斗的激励。尽管它给了我终生的
不幸,总的来说我还是幸运的,如果是一般穷人的孩子,就不可能得到救治,早就
没命了。即使活着,也只能像只瘌皮狗那样活着,不可能上大学,不可能结婚,也
不可能有事业的发展。所以我还是要感谢生活。也许正是伤疤的出现,使我的一生
充满了美的渴望,早早地感知了人性的善良,坚强地维护着人格的完美,使我的一
生闪现过维纳斯似的“残缺之美”。

    驰进上海了,岚皋路立交、光新路立交都一一出现了。郑珏诡秘地笑道,纪总,
你知道员工们背后怎么说你吗?

    说我很可怕?

    不,他们说你在员工中特有凝聚力,有时看你不像是老总倒像是一个教父,多
少有些崇敬。

    阿门。有这么高大?

    郑珏嘴角上的小黑痣又妩媚起来,纪总,这次出差就像读了一本书,我真想有
朝一日以你为原型写一篇小说。

    不,你写不好的,还是让我自己来写吧。

    我们一起看着车窗外一一流过的市廛和人群,几天的离别再看上海有几分陌生
的亲切。她的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她是苦难,也是幸福;她是地狱,也是天堂。哦,
想起来,我投身这座城市已经进入第十个年头了。

    啊,上海,我们回来了。

    
    解放日报



                 黑酋

                              作者:严岐成

    一

    一程军喜欢兰花,因此程公馆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兰花。但为了这些兰花,程军
和孟梅的婚姻几近破裂。

    她和程军并非青梅竹马,但程军却不能不接受她。程军好赌,他赌得惨烈,赌
得天昏地暗。一天,程军赌在兴头上,突然看见他的对面站着一位身材袅娜的女子。
他在赌场上开始频频得手。金钱的积累丰富了他的情感世界。他开始知道那女人叫
孟梅,而且他还知道她比他小两岁。

    终于有一天,孟梅拽着他走进了结婚的圣殿。可在那一刻,程军有些莫名的惶
恐。因为他脑海里浮出了另一个女人,一个叫庆兰的女人。

    这就是他喜欢兰花的原由,也是孟梅厌恶兰花的由来。

    他和孟梅结婚已十年之久,他在长山市的新区里已建立了他的府邸。远近闻名
的程公馆和他程老大的名字一样传向四方。程老大的心腹,为他出谋划策的吴鬼吴
晓飞,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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