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宦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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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明朝宦官与政治(3)
东厂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成化十三年(1477),又设西厂,其后罢而复设,至成化十八年(1482)才正式撤销。但至正德元年(1506),又予以恢复;刘瑾专权,还设立内行厂。万历时,又建内厂。正可谓五花八门,但它的使命是始终如一的:“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和锦衣卫相同。但是,东厂与锦衣卫的重大区别在于,东厂由皇帝心目中最可靠的心腹宦官担任提督,通常都是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也正是由于和皇帝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所以威权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厂的组织是,由掌印太监一员统领,其属称之曰督主,有关防一颗,篆文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一般宦官外出公干,所持印信并无“钦差”二字,仅称内官、内臣而已,而东厂关防“特称太监”,以示威重[14]。下属无专官,但有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又称贴刑,都是卫官。又有掌班、领班、司房四十余名及十二颗管事。役长叫档头,戴尖帽,穿青色的素旋褶,系小绦,白皮靴,专门负责伺察,有百多名。手下有番子千余人为干事。
在组织形式上,厂与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且不论他们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东厂的具体办事人员,“悉取给于卫,最轻黠巧者乃拨充之”[15];而锦衣卫官,则常常由掌握东厂的司礼太监亲信出任,如英宗正统时王振为司礼太监,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即其私党,可谓政出一门。虽然他们之间也会有矛盾倾轧,皇帝的信任程度,有时也会有变化。但总的来说,明中叶后,随着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锦衣卫依附于厂,厂权大于卫权。清初查慎行曾谓:“二百年阁臣与卫皆厂之私人,卫附厂以尊,而阁又附卫以重。”[16]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
明正统时宦官马顺牙牌东厂侦察访缉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皇帝外,上自王府、官府,下至民间,任何人都是他们的侦察对象。每个月月初,厂役数百人分头侦伺官府,记录会审情况,如口供、拶打数目之类,称为“听记”,而在其他官府及京城、皇城各门侦缉来的情况,叫“坐记”,由胥吏整理成文,上报于厂,称“打事件”。《明史?刑法三》记载,由于东厂能直接通天,他们整理的情况即使在夜晚也可以从宫门的门缝中塞进去,有专门的宦官送给皇帝参阅。这些小报告无所不录,包括百姓的米盐琐事,都予以记录,因此从官府到民间,人心惶惶,“无不畏打事件者”。东厂的特务,还和流氓无赖相勾结,利用这些社会渣滓,作为打手。这批亡命之徒,把东厂当作诈骗钱财,报私仇的黑窠子。他们得到一个秘密,马上就报告档头,档头看其事大小,先付给一笔钱,称做“买起数”。然后带领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突然闯进事主家时,如果事主肯花大钱买平安,就了结;稍不如意,就严刑拷打,称作“干榨酒”、“搬罾儿”,比宫刑要厉害十倍。而且蓄意让事主牵连富户,追踪勒索,如果私囊中饱了,就无事,如目的未达到,立即报告东厂头子,将事主送进北镇抚司的诏狱中,死路一条。
锦衣卫下领十七个所,分置官校,有千百户、总旗、小旗等,死后允许身材魁梧的亲子弟代替,如无则从民户中挑选。校是校尉力士,挑选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担任。他们除了充当皇帝的侍卫和仪仗队外,与东厂一样,专司侦察,当时称为“缇骑”,一般都有四五万人,多时达到十五六万。这批人臂壮腰圆,一大二粗,横行街市,犯下无数罪行。名义上,锦衣卫“凡缉事,必行贿受贿有人,现获有赃,获赃有地,谓之‘四角全’,而后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17]。但实际上,完全是无法无天。隆庆初年,给事中欧阳一敬在奏疏中,痛斥其弊说:“缉事员役,其势易逞,而又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则凭可逞之势,邀必获之功,枉人利己,何所不致。有盗经出首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挟市豪以为证者;有潜构图书,怀挟伪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或姓名相类,朦胧见收;父诉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访之家,谚称为,毒害可知矣。”[18]起先,锦衣卫的特务抓人,还拿了刑科签发的“驾帖”,后来连这个形式都不要了,任意逮捕。早在成化十二年(1476),大学士商辂即指出:“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拘执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不见有无驾帖。人心震慑,各怀疑惧。”[19]
第13节:明朝宦官与政治(4)
抓来的人都送给锦衣狱,也就是北镇抚司所管的诏狱。谁进入这座黑牢,不啻是下地狱。有一本书,叫《诏狱惨言》[20],署名“燕客具草”撰,实际上是时人顾大武的手笔。此书详细地记载了“天启乙丑(1625)杨、左六君子事”,也就是当时已被罢官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御史袁化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陕西副使顾大章的冤案。起先,阉党头子魏忠贤捏造罪名,把杨涟等六人拖到天启初年曾任内阁中书的汪文言冤案中,捕入诏狱。后来,魏忠贤的走卒、大理寺丞徐大化出鬼点子说,仅仅将杨涟等与汪文言挂上钩,不过是坐以已成旧案的罪过,不如“坐纳杨镐、熊廷弼贿,则封疆事重,杀之有名”[21]。这样,杨涟等人就被分别诬陷为接受熊廷弼贿赂,导致明军在关外与后金之战中丧师辱国的罪名(按:熊廷弼的被杀,本身就是一大冤狱)。可怕的罪名既已定下,更残酷的迫害就必然接踵而来。请看:
次日之暮,严刑拷问诸君子。虽各辩对甚正,而堂官许显纯(按:
魏忠贤的干儿子,其手下‘五彪’之一)袖中已有成案,第据之直书具疏以进。是日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七月初四日比较(即审问、用刑)。六君子从狱中出……一步一忍痛声,甚酸楚……用尺帛抹额,裳上脓血如染……十三日比较……受杖诸君子,股肉俱腐……十九日比较,杨、左、魏俱用全刑。杨公大号而无回声,左公声呦呦如小儿啼……二十四日比较,刑毕……是夜三君子(按:
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俱死于锁头(按: 狱卒之头)叶文仲之手……二十八日……周公(朝瑞)至大监,不半时许,遂毙郭贼之手。
由此不难看出,在审问之前,审问官“袖中已有定案”,早已编造好假口供,审问完毕,便“具疏以进”,直接上报皇帝。堂堂国家大臣被任意诬陷、逼供、索款、拷打、暗杀,一个个都惨死于诏狱之中。诏狱的刑法是极其残酷的。刑具达十八种之多,除了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等酷刑外,最残忍的是所谓“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两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22]。
正是由于诏狱是皇帝亲自操纵的特务机关——锦衣卫直接把持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谁也不敢问津。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23]惟其如此,诏狱比起一般监狱来,才显得更加暗无天日。诏狱中的一件件冤狱,“举朝莫不知其枉,而法司无敢雪其冤”[24]。万历年间,诏狱中不仅关了几百人,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有些人竟然在这座人间活地狱里,被关押几十年。如钱若赓在礼部任职期间,因在选妃时得罪了神宗皇帝朱翊钧,朱便想找个机会把他杀掉。后来钱若赓出任临江知府,被诬为酷吏,由朱翊钧亲自下令,投入诏狱,坐牢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真是骇人听闻。其子钱敬忠成进士后,连连上疏鸣冤,读来字字血泪:
臣父下狱时,年未及四十,臣甫周一岁,未有所知。祖父祖母,年俱六十,见父就狱,两岁之中,相继断肠而死……止余臣兄弟三人,俱断乳未几,相依圜土。父以刀俎残喘,实兼母师之事。父子四人,聚处粪溷之中,推燥就湿,把哺煦濡……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25]!
幸亏钱敬忠上疏时,朱翊钧已经寿终正寝,明熹宗朱由校总算动了一点恻隐之心,把仅剩一口气的钱若赓释放,才没有死在诏狱内。本来封建时代的所有监狱都是人间地狱。但在明代,凡是偶有从诏狱中被转到刑部监狱中的犯人,对比之下,觉得刑部监狱简直就是天堂了。明末瞿式耜曾经写道:“往者魏(忠贤)、崔(呈秀)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26]显然,诏狱实在是第十八层地狱!
第14节:明朝宦官与经济(1)
厂卫的横行,在全国上下形成了告密的坏风气,弄得人人自危,到处笼罩着恐怖气氛,政治秩序完全被扭曲,正如崇祯时大臣刘宗周所说:“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27]这样的局面,只能导致封建政治更趋腐败。
依仗封建特权进行疯狂的搜刮,使厂卫头子们聚敛了惊人的财富。所谓“厂卫官役皆家拥雄富,动至巨万”[28],还是小焉矣哉。江彬家有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二百柜,其他珍宝不可胜数;刘瑾有金银数百万,各种珍宝难以胜计;钱宁被抄家时,也有黄金万斤,白金三十万斤;魏忠贤的财产总数,当时没有公布,至今仍是个谜,但他的家产,据估算可供边防数年的开支,显然也是一笔巨大的数字。这些不义之财,归根到底,都是民脂民膏。
二、 明朝宦官与经济
明朝,宦官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与宦官对政治给予巨大影响的过程,不但是同步进行的,而且是交互影响、交互促进的。高度发展的君主集权使宦官擅权有了必然性、可能性,而由此而来的腐败政治,则是宦官得以在经济领域营私舞弊、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的温床。由于能够玩弄权术,得到皇帝宠信的宦官上层多数是无赖出身,他们在奴性十足、卑鄙无耻、阴险狠毒上,往往远远超过一般的官僚,而其行事却是打着至高无上的主宰——皇帝的旗号进行的。他们自己既不受任何官吏的考核监督,也不必顾及民生疾苦,因此在经济领域里所涉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延祸之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