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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all花]花妖(1~9未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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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他最终也没能拔去这根心头肉刺。当天晚上,太子寝宫中,一个黑影蹑手蹑脚溜进内室,拿走案几上的卷轴。出得房门,一缕清冷的月光照在他脸上,竟是五皇子。他早就觊觎这幅得不到的宝贝,如今遇上千载难逢的机会,怎能错过,  
    
  第二天,太子宿醉醒来,发现绢画被盗,大惊失色。殊不知这画像哪裏是父皇赏赐与他,却是被他私拿出来赏玩临摹,打算过几日神不知鬼不觉地还回去。如今不翼而飞,怕是要出事。  
    
  太子前思后想也未得其解,又不敢大肆宣扬,便出了个损招。命人将自己前几日临摹的绢画装裱仿旧,撕成碎片,并将这损毁的赝品偷偷塞进三弟塌下,想嫁祸於他。  
    
  几天后,皇帝发现画像失窃,即刻下旨搜遍宫中每一个角落。当侍卫将三皇子寝宫中搜得的一堆碎片呈上时,龙颜大怒,朝堂风云变色、人心惶惶。三皇子见自己被污蔑,在父皇面前哭诉那晚亲见大哥拿了画像好不得意地炫耀展示。五、六皇子也赶来帮腔,联名指证太子。  
    
  太子万料不到自己遭五弟六弟的临阵倒戈,当下反咬回去,两派人马便在殿中你一句我一句斥责谩骂起来,好比火上浇油,让盛怒中的皇帝理智尽失,竟下旨废长立幼。从此大皇子和三弟一同失了宠,成为有名无实的皇戚。  
    
  海南二百五十四年,五皇儿被立为太子的当天,十三岁的牧绅一在院中练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的身量拔高了许多,变得颇为强健,肤色依旧很黑,渐显英俊的脸上,刻板沈郁的眼角边有一颗淡褐的泪痣,衬得他整个人有些寂寥。  
    
  海南二百五十七年,中原边境,北方野蛮的草原游牧民族来犯,势不可挡。牧绅一请缨出征边塞,皇帝允,封讨逆将军,随老将高头率三十万大军带兵克敌。三年内,少年将军骁勇善战、屡战告捷,龙心甚悦,开始留意这本不起眼的九皇子,又经高头力荐,数次提拔,在朝中有了番势力。  
    
  海南二百六十二年,帝染重疾,薨,五皇子继位。同年,大王爷和三王爷先后被人发现暴毙府中,死因不明,其余稍嫌势弱的王爷也皆被砍去羽翼、形如傀儡。经过五年艰苦战事,牧绅一班师回朝。皇兄抵不过文武百官的施压,封他为骠骑大将军,却又命其镇守边疆险要隘口。  
    
  海南二百六十三年,六王爷随丝绸船队去了趟西域游玩,带回一个暗赤色头发的绝世美女,献与皇帝。帝大惊:“世上竟真有如此发色,虽色暗、杂而不纯、赤而不艳,却也聊胜於无!”遂封为妃,宠爱有加。四年后,帝患不治重病,不久一命呜呼。有太医私下疑其被身边所亲之人慢性投毒而亡,不料此言一出,自引杀身之祸,被六王爷寻了借口砍掉脑袋。而那赤发贵妃,也在群臣的极力反对下被他纳为妃子。  
    
  海南二百六十七年,六王爷继位,时值天下太平,外有所向披靡的九弟驻守、内无势可比肩的兄弟予他威胁,是以高枕无忧。在位三年,日日纵情声色,穷奢极侈,广征苛税修置宫殿,适逢百年大旱,民不聊生,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海南二百七十年,民间揭竿起 yi,初只几百人,过了月余竟聚众五万,一路过关斩将,杀奔京城。直到攻入皇城,帝方大惊,急调边疆九弟的军队前来援助。牧绅一带兵行至城外野郊,竟搭了帐篷驻下,按兵不动,作观望之姿。如此过了数日,眼见著皇城不保,焦头烂额的大臣们开始lianming 上书进谏,明裏暗裏施予压力,威逼皇帝退位让贤,否则国将不国,牧氏王朝气数尽矣。  
    
  帝四面楚歌,前无进途、后无退路,大哭,只得脱下黄袍以示众臣,乞九弟进城解围。说来也怪,那些起 yi民众听闻废帝后,竟不动声色地退兵了,各自回家,种田的种田,打铁的打铁。  
    
  海南二百七十一年,牧绅一继位,同年亲征塞外,尽除边疆入侵余党,至他这代,几经风浪、数次易主,终於迎来久违的太平盛世。  
    
  这一年,牧绅一三十岁,曾经又黑又瘦的少年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被称为吾皇的男人,高大,挺拔,成熟,沧桑。  
    
  他站在桌前,案几上平整铺著一张绢画,画上少年一如十八年前亭中初见的样子,岁月不曾碾过他的发、他的眼。左上角,是前朝皇帝藤真健司的提款,一首七言律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牧绅一用指尖缓慢抚过那行小诗,喃喃说:“藤真,那时,他是不是站在你的面前,看著你。为什麼朕总觉得,他还活著,就在人间的某处,快乐、天真地开放著,像花朵一样……”  
    
  一个月后,牧绅一下旨,集结整个中原的能工巧匠,修筑赤园。  
    
  海南二百七十六年,一个线人入宫求见,声称於京城南面山上、某姓氏泽北的疯道士嘴中,打听得红发少年的下落。  
    
  而那少年,似乎竟是个妖怪。  

 【9 糖人】  
    
  皇宫极深处有座园,园中种遍天下名花。分明是深冬,空气中却浮著隽永的春香。九曲十八弯的回廊穿绕於林间,通向一处高矮错落的宫殿群,琼楼玉宇,极是奢华,又极是雅致。  
    
  清晨,一个著宫服的太监穿过繁花似锦的庭院,进得山石林丛中一座歇山顶的大殿,向内行入一扇门,便到了香雾缭绕、锦幔层叠的卧房。垂挂的薄纱后,影影绰绰显出一张床,床上躺著一个人,面冲裏墙,枕上一簇熊熊燃烧的火焰。  
    
  太监揉了揉眼,那团火消失了,原来是那人的长发,溪水一般蜿蜒流淌。  
    
  这太监不是别人,正是当日领旨查抄清田宅的林公公。他走到床边,从朱漆食盒裏端出一碟碟精致的糕点水果,整齐摆放在房中案几上。  
    
  一个闷闷的声音凶巴巴响起:“说过多少遍了,本天才不吃!你见过哪个妖怪需要吃东西的!赶紧端走!”  
    
  林公公呵呵笑了笑,并不说话,显然已经习惯了少年每日无端的发难。晌午来送午膳时,那些碟盘总被舔得干干净净,一粒渣都不剩。相处两月有余,他明白这花妖无辜无害、小孩子那般任性却经不住诱惑、可爱又可怜。  
    
  乡野民间,妖孽横行,这般不伤人的妖能有多少。  
    
  准备好早膳,他去园中折了一枝含血怒放的腊梅,回到屋内,要用其替换窗台上那白地青花瓷瓶中隔夜的旧红。  
    
  还未插入瓶口,一只肤色黝黑的大手从后方悄无声息伸过来,接走了那枝花。  
    
  “让朕来。”  
    
  床上的红发少年听到这低沈嗓音,浑身一震,缩得更紧了,恨不得整个人埋进被褥裏。  
    
  林公公打了个哆嗦,猛然转身,诚惶诚恐地贴地跪下:“奴才叩见皇上,不知皇上驾到,有失远迎,还请皇上恕罪!”  
    
  “罢了,”牧绅一不耐地挥了挥手,“这儿就三人,还谈什麼迎驾,你退下罢。”  
    
  牧出神地看著手中腊梅。隆冬晨光中,他高大的身形被勾勒出一片剪影,与笔直的窗棱交相辉映,如同一幅庄重而寂寥、刻板而威严的墨画。  
    
  人面桃花相映红……孤烟大漠,哪儿来的桃花。藤真,你怕是一直做著一个梦,梦裏没有黄沙,没有战场,没有龙袍,没有生死。你们相遇在四季如春的江南水乡,你是个乡民,他是个过客。一日,你听见园中传来篱门轻叩,一打开,就见那人站在桃树下,春风满面,冲你开心笑著,说:诶,小哥,这附近可有酒家……  
 
 牧绅一的手抖了抖,回过神,将腊梅插入瓶内,如同思索一般、喃喃地说:“是这花更艳,还是那人的面庞更艳,是这花更红,还是那人的发更红……”  
    
  他转身走到床边,略微弯腰,顺著枕间温暖的发梢慢慢摸过去,一直摸到耳后,用长茧的指腹磨挲少年近乎半透明的柔软耳垂。 
啪!花道一掌打开牧绅一的手,气哼哼道:“变态大叔,离我远点啦!放我回家!”  
    
  牧绅一神色一懔,眼见著便要发作,把个角落裏的林公公唬得双膝发软,站也不是,跪也不是。  
    
  过了半晌,他终於叹口气,从深色常服的袖中掏出一个裹得妥当的油纸包,小心翼翼打开,裏面横卧著一串鲜红欲滴的糖葫芦。  
    
  牧绅一举著糖葫芦,在花道眼前晃了晃:“看,你要的清晨第一串糖葫芦,朕给你买回来了,你是不是可以陪朕……陪朕说说话。”  
他是个不善言辞的古板男人,又贵为皇帝,那些甜言蜜语自然不会,本想说“一直陪在朕的身边”,却无论如何也拉不下脸来。光是这句“说说话”,已经令他暗自出了手汗,黝黑严肃的面庞居然也有些红。  
    
  一旁的林公公已被震得目瞪口呆,张著嘴半晌回不过神。这个男人,尊贵的吾皇、坐在权利至高点掌握天下苍生的男人,竟真的为了少年一句赌气的话而早起,去民间鱼龙混杂的集市买一串不值一文的糖葫芦。  
    
  他甚至可以想象,批阅奏折至深夜的皇帝是如何带著困意在天未亮时便起床,於深冬刺骨的寒风中坐朴素的便轿去到街市中,将冰凉的手捅在裘皮袖筒裏,静静地,等清晨的第一串糖葫芦……  
    
  林公公的眼眶突然湿润了。  
 
 然而花道并不领情,他不耐烦地一挥胳膊,男人手中的糖葫芦便飞了出去,撞在墙上又滚落在地,一颗一颗碎了。  
    
  房中静得连细如毫发的呼吸都能听见。  
    
  花道也发觉自己似乎做得有些过分,被一言不发的男人吓到,只得可怜兮兮缩著脖子躲在被中,嘴上却不服气地强词夺理:“本,本来就是,本,本天才不想吃糖葫芦了,要吃早市的糖,糖人啦!”  
    
  牧绅一重重哼了一声,一掀长袍下摆,走出门去。  
    
  林公公知道,这回皇帝是真的龙颜大怒,若那人不是花道,怕已经死了千百次,当街淩迟亦不为过。  
    
  过了许久,他才敢抖抖瑟瑟从墙角走出来,收拾地上狼藉的残渣。看著床上那只虫蛹般鼓囊囊的被褥,他叹了口气,慢慢说:“孩子,咱们的皇帝,是个好皇帝。虽然他有时也会任性,强求一些无法得到的东西,那是因为,他比谁都寂寞啊……” 
林公公,本名林宜堂。二十八年前,他十七岁,双亲都死了,留下一笔十两白银的债务。他被债主欺骗,卖到宫中,在一个漆黑的雨夜同几十个半大少年一起,受了刻骨的一刀,从此成了不男不女的怪物。  
    
  十两白银,葬送了一辈子。  
    
  他是个懦弱的人,不懂察言观色,很快便被发落到膳房做工,处处受人欺负。  
    
  十八岁的一天,他受几个身强力壮的柴房烧火工辱骂,被打得头破血流,站都站不起。黄昏的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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