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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给爱一个机会-第22章

小说: 给爱一个机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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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体育老师的口哨。也许现在上体育课,早已经不用口哨了。我说的口哨,不锈钢的,用红色的绸带吊着,挂在脖子上,像某种象征意味的标志。那时候一声哨响,大家赶紧集合,好像如临大敌一样脚步纷乱,神色紧张。    
         
      队伍排好了,老师用口哨吹着节奏,大家整齐地踏步:121,121……    
      大约7岁时我一直想拥有一把口哨,始终无法如愿。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在空地上憋着嗓子模拟口哨的声音,喊121,边喊边踏步,十分认真,比上体育课还认真。    
      有一天,跟着母亲去舅父家做客,我看见窗台上放着一只口哨,不锈钢的口哨,垂着红色的绸带。舅父也是体育老师,只不过在另外一所学校。    
      母亲跟舅母说了些什么,他们问了我什么,我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那只口哨据为己有。    
      终于熬到午饭时间,舅母做了许多好吃的,因为天气比较热,要大家坐到院子里去吃。    
      我磨蹭着,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终于找到机会将那只口哨放进衣服口袋里。    
      吃饭的时候我显得异常沉默,舅母给我夹了很多菜,我连谢谢都不会说。    
      好容易把饭吃完,母亲领着我告辞回家。一路上,母亲责备我不够礼貌,不叫人,吃人家的东西也不会谢谢,告别的时候也不说再见……我都无从解释,任由她自言自语。    
      母亲终于说得有些不耐烦,一门心思赶路,我磨蹭着,落在她身后大约10来步的样子,我的手一直紧紧攥着那只口哨;又落下10来步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把口哨放在嘴里,使劲吹了一下。    
      母亲吃了一惊,站住,回头看我。    
      我也有些吃惊,下意识地想逃,腿却怎么也挪不动。母亲拎着我回到舅父家,那只口哨经由母亲的手到舅母的手,又回到了窗台上,母亲当着舅母和表兄弟姐妹的面,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通:小小偷针,大来偷金。    
      从离开舅父家,往回走的路上,母亲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偷窃不得好下场的例子,我无话可说,一路哭着回到家中。    
      父亲得知我的“罪行”,非常生气,把我暴打了一顿,说我们家祖宗八代都是老实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偷盗抢夺的坏人,到底是哪件事做得不对,出了我这样的一个报应;父亲还警告我下次再偷别人的东西,就砍掉我的手。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反复做一个恶梦,在梦里我因为偷东西而被人追杀,砍掉手脚,惊醒以后分不清今昔何夕……    
      那是我唯一一次行窃,后来再也没有偷过任何东西,多年以后去郊外露营时吃了农民的甘蔗,我还在旁边的甘蔗上绑了现钞。    
      除了我,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个口哨的故事,舅父退休后成了老年活动中心的负责人,每天早上,他会在老年活动中心的操场上吆喝着他的队友们锻炼身体,打太极拳,舞剑,但不再踏步。他们家的那只不锈钢口哨,早已不知所踪。    
      我一直没有放弃儿时的梦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着,要给自己买一个口哨,不锈钢的,吊着红色的绸带。    
      但是,好像从我可以给自己买东西的时候开始,那种口哨已差不多消失了,街上的孩子们开始吹各种各样的花哨子,有机材质的笛哨,颜色鲜艳,声音悠扬。我从来没有看见一个小姑娘,躲在院子的一角,憋着嗓子模拟口哨的声音喊“121”,边喊边踏步。    
      物质的极大丰裕,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格外开朗。    
      后来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买到了儿时梦寐以求的东西:不锈钢的口哨。没有红绸带吊着,我买了很多红丝线,卖东西的小伙子笨拙地将那些丝线攒成一根丝带,穿过口哨末端的小铁环,帮我拴好。    
      我把这来之不易的宝贝带回家中,引起了侄儿的好奇。侄儿三岁,精力旺盛而富于想象力,他把口哨挂在脖子上,断断续续地吹着,仿佛是121的节奏,又仿佛不是,但无论如何,他跟着自己的口哨声卖力地踏步,121,121,露出快乐的神情。有时候甚至激动得尖叫一声,举着那口哨在屋里疯跑。    
      他的母亲被不知疲倦的口哨声惹火,叫他停下来。他不肯,越发地吹得有劲,踏步更加有力了,疯跑的次数也跟着增加。他的母亲追上前,劈手夺过口哨交到我手里,将他带进房里训斥,我拿着口哨站在厅里,像多年前刚刚将它偷在手中。    
      我本来是有神经衰弱的,却不觉得他吵。他母亲不在的时候,我们重新开演,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从客厅操练到厨房,又拐进卫生间和卧室,噼啪地关门开门,吹着口哨,踏步,121。    
      那便是幸福。我在心里默祷它永远,不停地重演。    
    


第六部分前香在(1)

    他现在辞职在家休息,我也不用上班,每到他妻子出了门,他就打电话给我,引领着我花样百出地恋爱。    
      到今天为止,我和李木相识已经56天,从第50天开始,阳光美女作家一一成了彻头彻尾的怨妇。    
         
      是的,我就是一一,今年22岁,在报纸期刊上开着每周每月周期不等的几个专栏,讲述都市爱情故事。随便在GOOGLE或者BAIDU上面键入“一一”三个字,会搜索到上千条相关信息,我爱吃什么水果,用什么洗发水,早上吃不吃早餐,网上一应俱全。    
      在我的爱情故事里,女主角就叫一一,无论故事发生在台北、台中、高雄还是香港或者别的城市,无论故事最后的结局如何。许多人都以为那些故事是我的经历,我笑,22岁,就算不睡觉,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完成如此丰富的阅历。    
      我和李木的相识,也跟爱情故事有关。    
      小区门口的网吧叫WINDFLOWER,经年累月地放着朱哲琴的阿姐鼓。据说主人是个背包客,对西藏的着迷程度堪比达赖喇嘛。    
      我喜欢去那里写东西,在线写。因为知道要付钱,才不会说那些没有用的废话。    
      一家时尚杂志的小编给我发了N个MAIL追问一一的爱情故事发生了没有。    
      “3000字以内,注意情节要离奇。”    
      每次他们都不忘记加上这条要求,每次看见这条要求我都想笑。其实3000已经够多。这是个读图时代,生老病死的过程如果能在800字内交代完毕,兴许大家能有兴趣看完。    
      中午时间,外间阳光普照。WINDFLOWER空荡荡的,朱哲琴在唱《六世达赖喇嘛情歌》,魔咒一样的呓语在屋内流淌。    
      我照例到柜台前面去要求放自己带来的CD。我喜欢听一些尖利的声音,仿佛利器滑过布匹,带来逃跑的欲望,在这样的欲望里编造一一的爱情适合3000字以内的表达。朱哲琴的声音太缓慢,应该作为长篇的背景。    
      “请放这张。”    
      我说完定在原地。    
      有人跟我同声要求,且手里拿的也是SAVAGEGARDEN的《认定》。    
      “你们俩的碟一样,放谁的?”老板一脸坏笑。    
      “放她的吧。女士优先。”拿着《认定》CD的男人穿着墨绿色的马球T恤,牙齿很白,笑起来很迷人。    
      “放他的吧,减少磨损。”我一遇到帅哥就才思敏捷嘴尖牙利。    
      三个人一齐哈哈笑。    
      我拿回自己的CD,走到惯常霸占的座位上坐好。    
      咖啡厅、麦当劳餐厅、地铁站、机场、D厅,一一都去过,都有过爱情,剩下来该怎么办呢?东京、曼谷、新加坡……我漫无目的地在GOOGLE里输入这些异邦城市名,打算让自己出境旅游,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同人种的爱情。    
      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听话,不看屏幕不看窗外,没事就往不远处扫描。那个白牙齿的男人,在不停地抽烟。    
      “你不要抽烟,影响我了。”我理直气壮地站到他面前去。    
    


第六部分前香在(2)

        
      男人抬眼看看我,有些轻蔑似的,仿佛又只是没有来由的漫不经心。他把烟掐灭,突然问:“你为什么喜欢SAVAGEGARDEN?”    
      “有活力啊。唱CRASHANDBURN也可以兴致勃勃。还有就是又帅啊,一点儿也不像野人。”    
      “伍佰才应该是野人吧,唱情歌就像挖地一样,喀嚓喀嚓的。”    
      我哈哈笑,问他:“你呢?你为什么喜欢他们?”    
      “他们讲我长得和主唱DARRENHAYES有点儿像。”    
      我差点笑得抽筋,脚底板随着笑声蠢蠢欲动。他始终没有咧嘴,只是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着每一句话,好像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值得我笑成这样。    
      3000字的爱情故事被忘记得一干二净,离开网吧时唯一的收获是,我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李木,当然,他也知道我叫一一。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李木。也没有太感慨,每天擦肩而过的人千千万万,有什么理由苛求每一次的偶遇都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我才22岁,有的是时间等待,等待一场爱情的袭击。    
      如果生活跟我写的爱情故事没有任何差别,谁还有耐心去读我的小说?    
      可是,李木仿佛就是为了要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的,竟然再次出现了。    
      我被朋友叫去参加一个沙龙活动。香烟缭绕的沙龙现场,许多人畅谈人生与理想,发起人鼓动李木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缓缓站起来,似乎很难于开口。    
      有人体谅地说:“坐下说坐下说,平时我们都难得有这样的机会畅所欲言,可是我们的心是热的……”    
      李木打断那人的话:“我听说活动结束后有个饭局,就来了。”    
      我坐在李木的对面,也一直没有说话,听了他的发言差点喷了一地。紧接着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而已。    
      我盯着李木,暗示他我想逃走。    
      李木点点头,我们趁着饭局开始的时候偷偷溜了出来。    
      我和李木漫无目的地在黄昏的长安街上走了很久,没有说什么话。    
      经过一家麦当劳餐厅的时候,我打包了两份香芋派,李木要了一只巨无霸。餐厅里空荡荡的,我们俩谁也不想坐下来。迎着风,吃着热乎乎的香芋派,非常刺激。    
    


第六部分前香在(3)

    我嘴里含着东西大喊:喂!我们两个像不像农民?    
      李木站住,仿佛很生气的样子,盯着我,半天不说话。    
      我正想再说点什么,他突然开口:怎么能像呢?根本就是。    
         
      李木说完狠狠地啃了一口巨无霸,满脸愤青表情。    
      我再一次笑得差点儿晕过去。    
      我和李木道别,他突然问:“你真的和男人在教室里做那件事?”    
      “没有。我还是个处女……”说完我有些后悔。    
      理论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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