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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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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上午,我费了点时间挑选该穿的衣服,习惯地想到常穿的衣服。我不很在乎衣服,不像博比母亲,她始终关注有没有减价的丝织物和毛衣。她身材很小,裤子做得非常贴身,讲究上衣和裙子的衬里和品牌。我大部分时间穿护士服,白色抵消了我消瘦、有雀斑的皮肤。我又把头发染成耀眼的橙色。可一旦换上紧身的、短的或领子低的衣服,我就不难看到博比眯起眼睛,眨了起来。我总是很难说得清哪儿得罪了他,只有等他歪着头上下打量我,看得我白皮肤变红我才明白。“我的天,”他用他那特别的嗓音说,“你穿那个东西?”于是,我一一普普通通的弗兰妮?贝内代托一一会觉得自己成了妓女,可她大半个夜晚没有睡觉,陪着她犯胃病的儿子;白天要拿着注射器、纱布垫、写字夹板和药片马不停蹄,要让醉汉和疯子安静,要停下来与孩子说话,还要不时安抚大夫们。弗兰?贝内代托除了与丈夫,从没与别的男人来往过。但只要她穿一件透出吊带内衣的衬衫,哪怕就一丁点儿,她便马上成了荡妇。吊带内衣下当然是胸罩吊带,要是让我像博比的母亲也那样穿,穿短裙时里面不穿长吊带衬裙,那就不知道博比会做出什么事来。可笑的是,我想一下就能说出博比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什么会使他暴跳如雷,程度如何。可是至于我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我就不那么清楚了。大都情况下我只是随博比的心思行事,至少最终总是如此。我的衣着、化妆品或多或少都是按他的意思置办的。当然,都是我自己买下的,但买时总是一只眼睛留意着博比的脸色。还有他的那双手。
  …
  ① 丽莎、贝思、丽白均为伊丽莎白的昵称。

  但贝思?克伦肖,我将塑造自己,不再参考博比的意见。
  甚至在没到三十大街车站候车室得知她姓名以前就开始塑造了。贝思?克伦肖穿一条宽松长花裙,两个夏天前穿的衣服,在衣橱深处找到的。博比曾说,穿那裙子的女人看上去像老奶奶。
  博比自己的奶奶,他父亲的妈妈,总穿黑衣服,甚至去野餐和逛街也不例外。“过来,弗兰。”她在孙媳妇雪白的客厅里大喊。她坐在沙发里,活像沙发上沾了一大滴墨水。
  她用身子裹紧我,将我裹在黑色里,令我觉得渺小而安全。
  “哦,天哪,你太瘦了。”她总这么说,“博比,她太瘦了。你得让她好好吃饭。”博比的奶奶在罗伯特即将出生时去世了。
  我很想念她。虽然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我觉得,打那以后博比变得生硬,变得刻薄了。
  “你勾引我,”年轻时我有一次对博比说,“是因为我的红发白肤与你的黑发褐肤很相称。”
  “某种程度上是这样。”他说。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在威斯切斯特玩了微型高尔夫球,球场主人曾贩过毒,现在洗手不干了。我们在佩汉的意大利餐馆吃了饭。我们在锯木厂河公园路停车处的车里亲昵接吻。我俩都与父母住,他在警察学院,我在护士学校,我们没地方可去。我们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肮脏的沙滩俱乐部的一个小屋里。他母亲喜欢那个俱乐部。他的一个中学朋友在那里清扫游泳池,他让我们打烊后留在里面。没有疼痛,没有出血。我喜欢那个。我喜欢看房事时他那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褐色皮肤、肌肉发达、人高马大的博比。贝内代托张着嘴,翻着眼白,真令我想终身坐在他的腿上不下来。
  他说,他想在肩膀上做文身,文朵玫瑰及弗兰妮这个名字。我说,我要在大腿上刺约塞米蒂?萨姆①。“见你的鬼。”他说。其实我不用文身,博比用他那双手给我做了文身。“红头发太引人注目。”帕蒂?班克罗夫特在电话上说。
  可那是我这些年来唯一引人注目的地方。好看,不过分;事业心强,不过度;热情友好,恰如其分。这样的女孩子能成护士,却成不了医生。这样的护士能成护理主任,却当不了护士长。这样的妻子,哎,不知道会成什么。
  博比在朋友来时会说:“她这朵花没几年好开了。”听到这里他们就会哈哈大笑。他们总这么议论自己的妻子。看他们红光满面,一副友善相,我却心想,他们是否在算计着我哪些骨头还没打断,哪些地方还没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呢?
  …
  ① 约塞米蒂?萨姆(Yosemite Sam)是个著名的动画人物,常以牛仔形象出现,其行为举止非常可笑。

  在他们眼里,我与其他女性一样,是个幸福的妻子和母亲,也像众多女性一样,是个职业妇女。弗兰?弗林,一个在南湾医院急诊室工作的瘦骨嶙峋的红发女人。弗兰妮?贝内代托,住在沙滩十二大街警察的妻子,有个长着罗圈腿的男孩。那天上午,她彻底离开了。在加州金发素爱心二十七号的帮助下,变了样了,也许永久变了。隐藏在眼镜后面,躲在飘动的长褶裙里。加州金发素下的伊丽莎白。克伦肖只有一身乳白色的薄皮与脸上群星般的淡雀斑能将她与弗兰妮?安?弗林?贝内代托联系起来。右脸颊上的一块青紫痂已褪成黄色,鼻梁上有一个包。罗伯特是那幢整洁房子里唯一值得带着走的东西。博比喜欢光着脚在地毯上走动,我趁血迹还洗得掉时用苏打水和清洁剂除掉了血迹。
  贝思。我喜欢贝思这个名字。我走了,我要一切从头开始,我要挽救我的生命,我厌倦恐惧和拳头。我也要让儿子得到安全,并不是因为他父亲打他。他从没打过他,但我们家的那个隐秘正在吞噬罗伯特的活力。那个隐秘只在夜里发生。他父亲酗酒,自暴自弃,讨厌周围的一切。他还是娃娃时,常轻轻碰碰我的青紫块,嘴里说:“你呼呼,妈妈?”长大一点后,他有时将黑色大眼睛眯成一条缝说:“妈妈,你怎么弄伤的?”
  现在。他只是看在眼里。他似乎懂得沉默,以为生活就是这个样。我儿子总显得一副少年老成模样,睁着一双死人眼,简直像个活死人。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亡,有些死亡使人成了行尸走肉。看看我父亲和我丈夫你就能明白这些。我不想让这样的死亡出现在儿子身上。
  弗兰妮不能这么做。贝思不会这么做。那就是现在的我。弗兰妮?安?弗林?贝内代托总是提心吊胆地等待着。
  她被丈夫吓得魂不附体,她害怕他会扑向她、打她、打得她永远昏死过去。她害怕丢下儿子,使得孩子没有母亲,只剩一个父亲,而这个父亲所谓的爱就是打断你的锁骨,然后给你送上一碗汤。弗兰妮?弗林一去不复返了。我亲手将她杀了。我现在是贝思?克伦肖。
  当车站播音员洪亮地报告车次时,我感到飘动的裙子里两条腿在颤抖,但我能感觉那是我的腿,那是自由的腿:没衬裙。我没穿讨厌的长衬裙。
  尽管我的法定姓氏是贝内代托,但我仍想到自己的名字一一弗兰妮?弗林。我的支票、执照、护士服凸出的塑料胸卡上应用法定姓氏一一弗兰妮?F?贝内代托。然而,在我心中,我已回到了弗兰妮?弗林年代。博比也许知道这一点。也许知道我的心思。也许这就是出问题的部分原因:他知道我的心思,而我却丝毫也揣摸不出他的心思。
  弗兰妮,弗兰妮,弗兰妮听到他叫我名字的声音,这声音犹如在俱乐部大厅的昏暗角落他伸出巴掌使劲打在我头部一侧时出现的耳鸣。那一次是个退职聚会,为了该不该留下再喝一轮啤酒,我在他朋友面前与他争了起来。弗兰妮的火车沿着铁轨朝南开去,在隆隆声里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我来了,弗兰妮。你逃不了。你是我的,弗兰。你们两人都是我的。

  第 二 章

  我至今都弄不明白,纽约人谈起佛罗里达时,似乎佛罗里达就是巴黎与卢尔德①之间的复合体。到迪斯尼乐园去朝拜,劳德戴尔神奇的退休公寓大厦。“莫伊拉?多尔蒂,她现在真过上好日子了。”在一次烧烤野餐时一个警察的妻子说,“凯文现在过得很舒服,他们还没到五十岁就到了那里,在博卡②,两人半天工作。她将她的兔皮上衣给了我。
  她说,我用不着了,亲爱的。这里温暖如春,即便是寒冬腊月也不例外。太舒服了。’’
  莫伊拉此时也许正躺在躺椅上,观赏着水面上的太阳。
  可我与罗伯特结果来到了一座花园公寓大院,它坐落在一个叫莱克普拉塔小镇,那里尘土飞扬,离海边坐车大约一小时。别人告诉我的,我没车,当然不知道有多远。听起来你会觉得好笑:我从布鲁克林到佛罗里达,结果做了笔亏本买卖。布鲁克林的那幢房子所在街区的末梢说是大西洋,粼粼波光闪动在两排相连的海滨仿砖建筑物之间,像是海市蜃楼,而现在换来了一方沙砾地,上面密布着弯弯扭扭的矮
  …
  ①  卢尔德,法国西南部城市、朝拜胜地。
  ②  博卡,佛罗里达州东南部的博卡拉顿城。

  树木,看不到大海,唯有公路边汽车旅馆外的水池。佛罗里达平坦,单调,至少这个地区如此。我觉得自己像进了恐怖电影里的那些房间,屋顶在压下来、压下来,地面在向上抬升。你被夹在中间,快被夹扁了。虽然仔细想来,我的这种感觉由来已久。不管什么时候,一听到博比那辆“跨美”车驶入放着长沙发及铺着地毯的地板下面的车库里时,客厅里的我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当我与罗伯特来到佛罗里达,步人帕蒂?班克罗夫特的人早已为我们安排好的公寓,我想起了我孩提时代曾住过的那些公寓房。我几乎能闻到那种淡而无味的热气味,那是我娘家烧饭的味道;几乎能听到父亲戴着黑橡胶面具如饥似渴地吸氧时的“呼嘶”声;几乎能看到母亲放在火炉旁留给我的一张张便条,上面留着她有棱有角的字迹。自她让我去和平皇后学校攻读秘书专业后,她便用上了格雷格①速记语:粉刷,火腿心,杂货店。弗兰妮的“做事”单。
  在我记忆里,母亲总是在上班。所以,我必须做家务。
  一走进住所,环顾昏暗的L形客厅以及在L形短臂处的木纹面小餐厅,罗伯特就知道情况很糟。他看到了结子花呢面的长沙发,这面料的本意是防止斑迹明显,然而,当上面沾上一两个斑点后,看上去却再糟糕不过了。他想拉起窗帘,我呵叱他离开窗子。“我们是去迪斯尼乐园吗?”他问。当时,我们正乘坐从曼哈顿到布鲁克林的高速地铁,接着再坐车从布鲁克林往南到费城,那辆旧沃莱尔车的司机一路上从未开口说话。现在他有了答案。
  从费城到巴尔的摩的火车上,他睡了一觉,张着嘴,窗玻璃映着他的脸蛋。在巴尔的摩到亚特兰大的公共汽车上,他又睡着了。公共汽车票也放在了信封里,塞在了火车票的后面。
  …
  ① 格雷格(1867—1948),爱尔兰人,格雷格速记法的发明者,所创的速记字母为十三种语言所采用。

  “妈,我们在哪儿?”在亚特兰大小公共汽车上,罗伯特问我,他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你们一定是克伦肖一家吧?”一个矮个子妇人将车停在道旁问。她开的是一辆小货车,里面全是童车座。“是的。”我说道?而罗伯特却看着我,仿佛我大脑出了毛病。
  “我们上哪儿?”他又问了一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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