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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书屋2002-11-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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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服务而已。   
    为此,我将在此文必要之处列举可供核查的人证、文证和线索,哪怕因此导致行文累赘,也在所不惜了。   
    1956年10月底开学的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第四期,学员都是中央各部门和各省选派的报刊出版社文学编辑。例如我所在小组的组长苏醒是《中国青年报》的文艺组长,组员中和我比较谈得来的林河(李鸣高)是湖南《新苗》月刊的编委。开学不久,中宣部召开第一届全国文学期刊工作会议,中心议题是如何在办刊中贯彻执行那年初夏提出的“双百”方针,我们这批学员都去列席旁听。现在我已记忆不清,冯雪峰和周扬在会上究竟为了什么问题而争论起来,总之在他俩争论以后,由周扬做的总结发言中,明确提出了“同人刊物也可以办”,并说这是为了有利于提倡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自由竞争。周扬的总结报告肯定将作为文件传达下去的,但我却按捺不住喜悦之情,立即写信把这一喜讯告诉了在南京的朋友高晓声和叶至诚。当时并没有想到,更没有提出“咱们也来办它一个”,我只是以为今后的创作环境必将更加宽松自由了,为此感到由衷的兴奋,忍不住想和朋友分享而已。   
    到了1957年5月初,我奉命从“文讲所”提前毕业回到南京,参加编辑部的工作。那时叶至诚是省委宣传部文艺处指导员,兼省文联创作室副主任,住在南京杨公井的锡剧团宿舍中。高晓声是省文联创作组成员,也住在锡剧团宿舍中。我住在湖南路的省文联宿舍内,和他们相距遥远。约5月中旬一个星期天,我去看望他们,三人一道神聊,东拉西扯之中叶至诚谈起解放以前他帮忙办《中学生》杂志的事。大家都认为,那时(解放前)的刊物,基本上都是同人办的。胡风派的《七月》、《希望》等不必谈了,郭沫若他们的《创造月刊》,叶圣陶和夏硏尊的《开明少年》和《中学生》,林语堂他们的《论语》,都是一伙一伙因信仰、志趣、文艺观相近的文人合力同心办起来的,自然便会形成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如今所有的文学刊物都要办成“机关刊物”,都要讲究统一战线大团结,从前的鸳鸯蝴蝶派和从前的左翼作家同刊亮相,这刊物就不得不面面俱到,拼盘杂凑,哪里还谈得上什么风格和特色!反过来说,原先各有风格和艺术观点的作家,到了“机关刊物”上也很容易磨平棱角,销砾个性。也是在那次聊天中,我提出:“那么咱们就来办它一个同人刊物怎么样?”叶至诚比较成熟、稳重,他的意思是:再想想,再说罢。当时大家都是聊天中的即兴随口之言,也没有再在这个题目上讨论下去,就扯到别的什么话题上去了。但对于“机关刊物”的弊端,大家的看法是相当一致的。   
    高晓声和我在几年以前都曾是“文艺应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积极奉行者,都曾奉命写过剧本,都得过奖,也都从中感受到很大的苦恼,觉得这套做法无非是在遵循长官意志搞图解政策的公式化、概念化“作品”,毫无创作个性和创作乐趣可言,得了奖也毫无“成就感”。因此,我们对于“双百”方针,对于当时正在中国流行的苏联“解冻文学”作品,和“复兴文学中的现实主义传统”等提法,都比较感兴趣。我们还认为所谓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正是文学作品公式化、概念化和粉饰现实的根源。因此他对我想办同人刊物的提议有些心动,在另一次见面时问我可有什么具体设想,我当时的设想是办一份报纸型的周刊或旬刊,以便扩大发行量,比较容易养活自己。至于刊物的名字,我建议可否考虑“探索”二字?高晓声当时也没有明确表态,只说:“再找几个朋友商量商量。”   
    叶至诚因在省文联兼职,时常要去机关开会,约5月下旬他告诉我:“同人刊物是可以搞的,但怎么搞还要再商量。”我猜想他这时大约已经向上请示过了。   
    约6月初,叶至诚忽然通知我:“明天下午去我家,大家聚一聚。”参加这次聚会的有叶、高、方、陆、梅汝恺先生、鄙人,曾华是否在场我记不清了,此外还有省委宣传部文艺处的一位或两位,我也记不清是谁了。聚会由叶至诚作开场白,说了同人刊物取名“探求者”的事,说要办成一本正而八经的文学月刊,末了公推高晓声和陆文夫起草“启事”和“章程”。这大约该算是“成立大会”了罢?因为“探求者”这个名字已经包涵了“探索”的意思,所以我没有意见。但对出版一本正而八经的月刊有些担心,钱从何来?又怎能维持下去呢?叶至诚说:“这些都有办法!”看来他很有把握的样子,我也就不再多言。后来才知道,在这以前,叶、高、方之、陆文夫四人已经聚会计议过了,“探求者”这个名字也是他们聚会时议定的(见2000年第1期《新华月报》,陆文夫:《又送高晓声》)。以后他们大约也曾聚集商议一些别的事情,但我没参加。这倒不是有人故意排斥谁、回避谁,而是叶、高、梅先生三位都住在锡剧团,那里无形中成了聚会中心。谁去了就随便谈谈,谁不曾去也就算了,是很松散很自由的组合。有时他们几个也一道来文联,这时我就参加议事了。一次是在会议室里和党组钱书记谈,参加者有叶、高、方之和我。钱劝我们别搞正而八经的文学杂志,愿意在《江苏文化报》上辟出整版的篇幅,一周一期,让我们搞这个同人刊物。他的建议比较符合我原先想办成“报纸型”的念头,却又嫌它容易受报社的限制,所以我当时抱“中立”态度,没有发言。但方之和高晓声都激烈反对,叶至诚则嗨嗨嗨的在一旁笑着缓和气氛。双方谈不拢,我们四人便去吃馆子。吃罢回文联,四人一道在会议室里铺席子睡午觉,又睡不着,七谈八谈地讲些省里文化界的鸣放情况。记不清谈到哪件事上,方之提议:下午咱们一道去找省委谈意见。我们三人都同意,要解决问题,只有找省委。于是,约在下午三时许,四人一道到了省委。出面接待我们的,是当时分管文教的省委书记处书记。我们公推方之主谈,因为他是团市委宣传部长,能说会道。方之便侃侃而谈,那位书记则十分客气,十分礼贤下士的样子。谈完了,在回途中又公推我执笔成文,在《雨花》上发表。于是,七月号的《雨花》上就出现了四人署名的《意见与希望》一文,现在成了一份“旁证”。   
    当时的“探求者”成员中,只有陆文夫和方之二人是华东作家协会会员,他们是怎样想起要去上海发展“同人”的,行前和叶、高等人是如何商议的,我一概不在场,不知道。只在事后听叶至诚告诉我,他俩带上一批“启事”和“章程”的草案到上海后,先后拜访了巴金、阿章、唐克新、姚文元等人;巴金明确表态不参加,也劝我们别搞了,阿章和唐克新等人的态度模糊,只有姚文元表示乐意参加“帮忙”。他俩带去送上门的“启事”和“章程”草案,也就成了姚日后连篇累牍揭批“探求者”的第一手资料。   
    等到方、陆二位从上海归来,形势已经陡变,梅先生已向省文联秘书长举报了我和林希翎的交往,省文联的反右斗争已是箭在弦上,“探求者”的事就像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突然熄火,中途搁浅,只有听候处置了。   
    “探求者”只是一个刚具雏形便遭来灭顶之灾的文学社团,实际生存期仅一个月。它有一份表明观点的“启事”草稿,起草者为高晓声,又有一份“章程”草案,执笔者为陆文夫。两稿均未最后敲定,即遭批判雷霆。但从中可以看出它的文艺思想,大致上和当年北京秦兆阳的《现实主义广阔道路》论、上海钱谷融的《文学应该是人学》论,以及苏联传入的“干预生活”论这一类观念比较接近,彼此呼应。因此,它也可以算是在中国第一批质疑“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声音之一。此外,它还对“机关刊物”提出了质疑,这个声音在当年似乎尚不多见。   
    “探求者”的目标很简单:想办一份“同人刊物”,如此而已。谁想参加进来当“同人”都可以,在这方面既没有明确标准,更无须谁“批准”,当然也没有什么“志在必得”地定要把某人“拉”进来,否则日子就过不下去似的。比如曾华,他也是“同人”,但直到机关开大会批斗我,我才识其面闻其声,在这以前根本不相识。后来从高晓声口中得知,他是部队转业干部,调来创作室,听说有个“探求者”,他想参加,就一道成为“同人”了。至于梅汝恺先生,直到今年1月间我读到《忆方之》,这才知道他自称是被人“拉”进去的,不仅如此,他还说方之也是被“最后扯进去”的。我便打电话问陆文夫:“梅先生说是有人策动你一连三个电话把他催回来的,他是被人志在必得地拉进‘探求者’的,可有此事?”陆文夫在电话那头提高声音说:“哪有这种事?笑话!”   
    为什么要打电话问陆文夫?因为梅先生在《忆方之》中言之凿凿:“当时陆文夫和我关系非同一般,他们便策动了陆文夫……三次电话要梅汝恺急速赶回。”又说:“他们的绝顶精明处,是善用人际关系形成罗人之网。……他们网罗我,是志在必得。原因非别,钱也。”意思很清楚:“他们”因为图梅先生的钱,所以“策动”陆文夫去“拉”他入伙。那么,“他们”图了梅先生多少钱呢? 《忆方之》中列出了一份账单,计开:羊奶一份,老母鸡数只,“付女人费”若干。梅先生在文中傲然质问:“这是谁花的钱?我花的。”那么,“他们”究竟是谁呢?梅先生使用了“不指名地指了名”的办法,说此人不过得了《走上新路》稿酬三百元,不够花,但此人又并非叶至诚,且此人又和梅先生同住在锡剧团。那就很清楚了:此人便是高晓声。高晓声一人怎么变成“他们”了呢?梅先生的心目中自然另有高晓声的同伙在,但捕风捉影说不出口,只好不顾语法不通,用“他们”来暗示了。   
    现在,被梅先生自称为“关系非同一般”的陆文夫,断然否认了他曾有受人“策动”去拉梅先生入伙的事,梅先生的上述“揭发”因此一脚踩空,变成了真正的笑话。所谓“他们”善用人际关系编织罗网,所谓“他们”志在必得地策动陆文夫拉他入伙等等说法便显出了无中生有的本相。但是,正当1957年省文联的反右斗争风起云涌,“探求者”同人之中有的已被隔离审查,有的也已岌岌可危之际,梅先生却无中生有地造出“罗网”之说,“拉”人入伙之说,在背地挑动方之对其他同人的不满(见《忆方之》自述),这种行径又该叫做什么呢?是梅先生著文指斥的“悖德”?还是正人君子的高尚之举呢?   
    当年高晓声和梅先生比邻而居,彼此发生一些零星的经济往来是有可能的。从梅先生账单中列举的羊奶、老母鸡等来看,数目也不大。令人费解的是:既然时隔四十多年梅先生仍然牢记不忘这三笔小钱,为什么在高晓声生前彼此经常见面的时候却不去找他讨账呢?如今高晓声已作古,无从对证了,梅先生却列出这份账单来了,而且把它作为“罗网”、“志在必得”、“最后拉入”等等说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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