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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01-李敖:传统下的独白-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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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各行其道,中医不得使用西药及注射器。
  对这段话我有两点意见:
  第一、按现行“医师法”第十六条,已经有了“医师关于其业务不得登载或散布虚伪夸
张之广告”的规定,这问题的重点已不在吴基福先生所说的“严格规定”,而在如何使医师
履行此“义务”。关于这点,我的看法很乐观,我相信真正洁身自爱的有医德医品的医师,
绝不肯做“虚伪夸张之广告”,而整天在报上被鸣谢的圣手们,我们根本可以怀疑他们到底
是不是医生。
  第二、“对中西医分别颁订‘医师法’,各行其道”的意见,我绝难同意。因为这种二
分法的措施,无异又走回三十二年“医师法”颁行前的老路,无异又在法律上承认了中医的
价值。无异又把科学的现代医学跟神学玄学的古代中古医术相提并论,而使一般民众仍在中
西间做钟摆,这是说不过去的。今天我们的责任,要对中医中药严格推行史汀生式的“不承
认主义”,先在法律上不承认它,再在教育上把它赶走。每一个现代化的医生(西医),都
应该以在医界中有个附骥尾的“中医”而感到可耻。医学就是医学,为什么要有中西之分?
西医就是医生,为什么要有些不挂听筒的家伙来充数?
  总之,“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根本上动手术,不能妄想妥协或苟安,更不可有一般所
谓“先做重点修改,余者回大陆后再行之”的官样文章。
  如果在根本上我们决心动手术,我们才可进一步的商讨细节,如明定出医师法的“除
名”部分(第四条第二款)、补足“医籍”的缺陷(第七条)、用强有力的“医疗法”来代
替“违警罚法”制裁密医与夸大广告、剔除“医师法施行细则”里中医部分并将“医师法”
第八条移入、完全废除“中医师检核办法”,以及增添我们所缺少的现代文明国家的医药卫
生法规(如“卫生所法”、“精神卫生法”、“性病预防法”、“旅馆业法”、“公园
法”、“输血法”等等)。除了这些法律条文以外,我们要严格要求下列七个机关的权限和
它们对医生药品、密医伪药、广告宣传的责任:

  一、考试院考选部。
  二、内政部卫生司。
  三、省政府卫生处。
  四、内政部警政司。
  五、省政府警务处。
  六、各县市警察局。
  七、省政府新闻处。

  除了这些治标的机关,我们要正式建议教育部长,从速解决“中医学院”这个Gordian
Knot,别再做连半世纪前的教育总长都不肯做的蠢事!虽然这个铃不是你系的,可是它非得
由你来解不可。


立委与舆论界应该反省

  “医师法”是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母法,立法委员对“医师法”的订立与修改要负绝大
的责任。从几十年来的历史来看,我们的立法委员们至少在“医师法”上,实在对小百姓
“没有起”,他们做了很大的孽。他们不但在民国三十六年坐失一次修改的机会,并且还在
一九五六年开了一次大倒车——“筹设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这个议案的通
过和当年“中医条例草案”一样,也经过三年之久。可是三年后,胜利终于归于中医和中医
的卫道者们。当这群封建的泡沫得势以后,他们得意洋洋的印了一部什么《中国医药复兴实
录》,在“前言”里大言不惭地写着:
  我国医药事业,亟需设立学校,以谋改进而图发扬,自民国十八年起,即由医界明达陈
述利弊,奔走呼吁,所有党国先进、海内外名流,均竭力支援,二十余年来,先后请愿建
议,以至罢市绝食,但议决立案概未果行,我中医界全体人士均以此为忠贞救国之职志,再
接再厉,永矢弗谖,奋斗到底。
  本案……历经三年六个月又六天之久,始获全部完成,万世基业,于焉奠定,人类寿域
以此宏开。
  唯此重大事件,成就辉煌,为我中医界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
  一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立法院,竟让一群妄人达到“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的迷梦,
妄想“人类寿域以此宏开”,这该是何等可叹!现在,他们那位“忠贞救国”的“中华民国
全国中医师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兼“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已经到台中
监狱去开“万世基业”去了,他们的“中医学院…‘改进而图发扬”以后,居然也用起西医
的教科书来了,这是何等奇观!我不知道他们在闹些什么?难道也想学三十年前的人编“中
西验方新编”吗?
  回想那次议案的通过,当时立法院院会出席的委员有四百一十七人,但是表决的时候却
只有一百六十四人,其中因一百四十一人的赞成而宣告通过。换句话说,有两百五十三个立
法委员不在这么一个重大的案子上表示意见,只有二十三位立法委员表现出对违反时代潮流
的抗议,这该是何等可怜!何等可怜!
  站在小百姓的立场、站在对“医师法”的历史与内容略有所知的立场、站在绝不相信中
医能够“宏开”“人类寿域”的立场,我不得不严肃指出立法委员的失职与可耻。同时我深
信这次失职可耻的纪录,将在立法史上无法冲淡——除非他们决心自赎!
  由于“医师法”同中医的种种问题,我不能不同时责备咱们台湾的舆论界,诚恳的希望
主持报纸社论的人,切实想想你们诸君的责任是什么?在立法院通过“筹设中医学校”案以
后,你们诸君竟没有一篇不肯媚世的社论、没有一段风骨鳞峋耿介拔俗的意见,这是你们最
大的耻辱!你们主持舆论的人,岂可以人云亦云的与世推移吗?岂可以写几块豆腐块的讥讽
就算向社会交卷了吗?岂可以对国计民生思想趋向的重大问题随便议论吗?社会上这一类的
问题要层出不穷的,你们若自觉所受的思想方法训练不足以解释许多社会现象,你们就不应
该乱抒己见。许多可怜的小百姓们等待你们去向导,许多颟顸的立法委员们需要你们去鞭
策,他们又要修改“医师法”了,如何设法把他们导入正途,这是你们舆论家的责任。


〔附记〕

  有几条史料很可代表五十多年前国人对中西医的看法,抄在下面做为附录。
  清末丁福保是介绍日本医学书籍最有成绩的功臣。他在《历代医学书目序》里有这样一
段话。
  ……西人东渐,余波撼荡,侵及医林,此又神农以后四千年以来未有之奇变也!而骏稚
之医,以通行陋本,坊间歌括,盈脑塞口,瞆瞆如豕羊,酣卧于厝火积薪之上,而坐弃他人
之长,推之天演公例,数十年后,医学国粹亦不复保存矣!王景沂在《科学书目提要初编》
医术科上他说。
  西人全体之学,至晚近而益明者,解剖精也。自血管脑筋之理发现,据以推察官骸脏府
维系之用,同不密合。常者安之,变者探其原而去其害。夫唯了然于心,于能砉然于手。斯
学不明,而嚣嚣以方伎自雄,直妄人而已矣!还有吴挚甫,在他《答萧敬甫书》里写道:
  ……今西医盛行,理精凿而法简捷,自非劳瘵痈疾,绝无延久不瘥之事。而朋友间至今
仍多坚信中国含混医术,安其所习,毁所不见,宁为中医所误,不肯一试西医,殊可悼叹!
执事久客上海,宜其耳目开拓,不迷所行,奈何愿久留病魔不一往问西医耶?千金之躯,委
之庸医之手,通人岂宜如此?试俯纳鄙说,后有微恙,一问西医,方知吾言不谬。
  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重看上面这些议论,我们应该惭愧的问问:我们的“进步”在哪
里?


(后记)

  当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早就预料到所谓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要对我展开围剿,因
为这是他们一贯的对付异己者的“祖传秘方”。果然不出所料,他们赶办了一个《革新中
医》月刊,由所谓“中华民国中医药学会”理事长担任发行人,常务理事担任社长兼主编,
开始在这个刊物里哇哇大叫,在《庆祝中华民国五十二年国医节特刊》里,他们警觉似他
说:
  最近又出现若干野心分子将步汪〔精卫〕、余〔岩〕之后尘,且变本加厉,由攻击中医
中药,进而谩骂政府与立法委员,吾人环顾目前情形,殊与“三一七”事件时代之环境不相
上下。
  他们又说:
  此次阴谋破坏中医药之野心分子,比起十八年时的那一班,虽然地位、学识、声望,都
还差得太远,但其野心却更大。
  此外是好几篇攻击性的文字,都是攻击“故意摧残中医药者”的。另外在今年的三一七
国医节大会里,发布了一项宣言,中间说:
  ……(略-编者)
  上面三段有趣的文字,真可代表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的“风度”了。
  在香港方面,他们自然也展开响应的活动。“香港中国医药出版社”的社长,当年《中
医药保卫战》的作者,写出洋洋四千字的文章,攻击李敖——“西洋文化的干儿子”。这种
下流的手法,在台湾我也碰到了:台湾中部南部都有剧烈攻击我的文稿和书信。有的甚至说
我“步汪逆精卫之后尘,照此认真起来,每一个国民皆有资格,向警备司令部告发你是一个
汉好之思想犯”。——这些慷慨激昂的话,更是他们“意底牢结”(ideology)的最佳表现
了。
  台北今日医药新闻社,举办“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在《今日医
药》第二六0号(一九六三年一月一日)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


李敖先生谈修改医师法与医界风气

  编者先生:
  你提出的“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三个问题,我想就前两个问题表
示一点意见。
  一、对立法院审议修改“医师法”有何具体的建议?
  我在文星杂志六十一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一日)中,写过一篇《修改“医师法”与废
止中医》(编者按:该文本刊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创刊五周年特刊旦亦有转载),我的主要
意见都详细写在这篇文章里。我认为“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其木立法原意”动手术,
因为我们的基本立法原意,是在“使开时代倒车的中医获得法律上的平等承认”,这是非常
要不得的!我深信,不在这儿彻底修改,其他一切寻章摘句的讨论都不是根本的有效的办
法,我诚恳的希望朋友们能够仔细考虑我这点“具体的建议”。
  二、对今日医界风气的看法如何?
  今日医界风气的最大症结在于“医格”的低落,社会上的“非法医师”、“国粹式的密
医”(中医之京派者)、“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柜台式密医”、“内功式密
医”、“大刀式密医”……到处把医界风气搅得一团糟,使一般小百姓有时认不清真正正派
的医生,没有尊敬他们的习惯,更没有尊敬护士的习惯。所以我认为,培养今日医界风气的
基本方法,在于洁身自爱的医生们严格维持“医格”的尊严,不降志、不妥协、不畏人言,
先在医界里有了所谓“自清”运动,风气总是会慢慢好转的。
           五十二年王月八日台北《联合报):


不合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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