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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575-医宗金鉴-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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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以五色随其所在五官、五部、内部、外部、上部、下部主病之诊法也。 
黄赤为阳色,故为病亦阳,所以主风也,热也。青白黑为阴色,故为病亦阴, 
所以主寒也,痛也。若黑甚,在脉则麻痹,在筋则拘挛。 
恍白者,浅淡白色也,主大吐衄 、下血、脱血也;若无衄吐下血,则为心不生血, 
不荣于色也。微黑者,浅淡黑色也,主肾病水寒也。痿黄者,浅淡黄色也,主诸虚病也。 
两颧深红赤色者,主阴火上乘,虚损劳疾也。 
视色之锐,所向部官。内走外易,外走内难。 
官部色脉,五病交参,上逆下顺,左右反阽。 
【注】此以五色传乘官部之诊法也。色之尖处为锐。凡病相传相乘, 
当视其色之锐处所向何官、何部,则知起自何官、何部,传乘何部、 
何官,生克顺逆,自然明矣。锐处向外,是内部走外部,则为脏传腑, 
腑传表,易治之病也。锐处向内,是外部走内部,则为表传腑,腑传脏, 
难治之病也。内走处走,固有难易,然更当以五部、五官、五色、五脉、 
五病交相推参,则又有微甚生死之别焉。凡病色从下冲明堂而上额, 
则为水克火之贼邪,故逆也。从上压明堂而下颏,则为火侮水之微邪,故顺也。 
反,相反也。阽,危也。男子以左为主,女子以右为主。男子之色, 
自左冲右为从,自右冲左为逆。女子之色,自右冲左为从,自左冲右为逆。 
逆者相反也,相反故危也。前以内外部位分顺逆, 
后以上下、左右分顺逆,不可不知。 
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 
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 
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 
亦必卒然而死也。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 
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善色不病,于义诚当,恶色不病,必主凶殃, 
五官陷弱,庭阙不张,蕃蔽卑小,不病神强。 
【注】此明见其色不见其病之诊法也。善色者,气色并至之好色也, 
其人于理当不病也。恶色者,沉深滞晦之色也,其人即不病,亦必主凶殃也。 
凶殃者,即相家所谓红主焦劳口舌,白主刑罚孝服,黑主非灾凶死, 
青主忧讼暴亡之类也。五官陷弱者,谓五官骨陷肉薄也。庭阙不张者, 
谓天庭、阙中不丰隆张显也。蕃蔽卑小者,谓颊侧耳门卑低不广也。 
此皆无病而有不寿之形,若加恶色,岂能堪哉!其有不病者,必其人 
神气强旺素称其形也。 
肝病善怒,面色当青,左有动气,转筋胁疼。 
诸风掉眩,疝病耳聋,目视恍恍,如将捕惊。 
【注】此下五条,皆明色病相合,本脏自病,虚实之诊法也。怒者, 
肝之志,故病则好怒也。青者,肝之色,故病则面色当青也。 
肝之部位在左,故病则左胁有动气而胁疼也。肝主筋,故病则转筋也。 
掉者,动摇抽搐也。眩者,昏黑不明也。肝主风。故病则掉眩也。 
疝主肝,故病疝也。肝与胆为表里,故病耳聋也。此皆肝实之病。 
若肝虚,则目视恍恍无所见,以肝开窍于目也。肝虚则胆薄, 
故不时而有如人将捕之惊也。 
心赤善喜,舌红口干,脐上动气,心胸痛烦。 
健忘惊悸,怔忡不安,实狂昏冒,虚悲凄然。 
【注】喜者心之志,故病则好喜也。赤者心之色,故病则面色赤也。 
心开窍于舌,故病则舌赤红也。心主热,故病则口干心烦也。 
心之部位在上,故病则脐上有动气也。胸者心肺之宫城也, 
故病则心胸痛也。健忘、惊悸、怔忡,皆心神不安之病也。 
热乘心实,则发狂昏冒也。神怯心虚,则凄然好悲也。 
脾黄善忧,当脐动气,善思食少,倦怠乏力, 
腹满肠鸣,痛而下利,实则身重,胀满便闭。 
【注】黄者脾之色,故病则面色黄也。忧思者,脾之志,故病则好忧思也。 
脾之部位在中,故病则当脐有动气也。脾主味,故病则食少也。脾主四肢, 
故病则倦怠乏力也。脾主腹,故病则腹满肠鸣痛而下利也。 
此皆k脾虚k之病也。脾主肉,故实则病身重、腹胀满、便闭也。 
肺白善悲,脐右动气,洒淅寒热,咳唾喷嚏, 
喘呼气促,肤痛胸痹,虚则气短,不能续息。 
【注】白者肺之色,故病则面色白也。悲者肺之志,故病则好悲也。 
肺之部位在右,故病则右胁有动气也。肺主皮毛,故病则洒淅寒热肤痛也。 
咳嗽唾痰,喷嚏流涕,喘呼气促,皆肺本病也。胸者肺之府也, 
故病则胸痹而痛也。肺虚则胸中气少,故喘咳皆气短不能续息也。 
肾黑善恐,脐下动气,腹胀肿喘,溲便不利, 
腰背少腹,骨痛欠气,心悬如饥,足寒厥逆。 
【注】黑者肾之色,故病则面色黑也。恐者肾之志,故病则好恐也。 
肾之部位在下,故病则脐下有动气也。肾主水,故病则水蓄腹胀、肿满、 
喘不得卧也,肾开窍于二阴,故病则溲便不利也。肾主骨,肾与膀胱为表里, 
故病则少腹满,背与骨俱痛也。肾主欠,故病则呵欠也。肾邪上乘于心, 
故病则心空如饥也。诸厥属下,故病则足寒厥逆也。 
正病正色,为病多顺,病色交错,为病多逆。 
母乘子顺,子乘母逆。相克逆凶,相生顺吉。 
【注】此以五色合五病顺逆生死之诊法也。假如肝病色青,是正病正色。 
_芋C若反见他色,是病色交错也。若见黑色,为母乘子,相生之顺也。 
若见赤色,为子乘母,相生之逆也。若见黄色,为病克色,其病不加, 
凶中顺也。若见白色,为色克病,其病则甚,凶中逆也。曰相克逆凶者, 
谓相克为凶,凶中顺尚可也。凶中逆必凶也。曰相生顺吉者,谓相生为吉, 
如子乘母,为吉中小逆也,如母乘子,为吉中大顺也。其余四脏皆仿也。 
色生于脏,各命其部。神藏于心,外候在目。 
光晦神短,了了神足。单失久病,双失即故。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神,诊病生死之法也。五色生于五脏, 
各命其部而见于面。神藏于心,虽不可得而识,然外候在目, 
视其目光晦暗,此为神短病死之候也。若目睛清莹,了了分明, 
此为神足不病之候也。单失者,谓或色或神,主久病也。双失者, 
神色俱失,故主即死也。 
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交互错见,皆主身亡, 
面黄有救,眦红疹疡,眦黄病愈,睛黄发黄。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色,诊病之法也。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之色, 
如面之色,肝青、心赤、脾黄、肺白、肾黑;目之色,如睛瞳黑、 
乌珠青、白珠白、两红也。若目青、目赤、目白、目黑,与面色但有不同, 
皆为交互错见,病者皆主身亡也。惟面色黄者,为土未败,五行有救, 
皆不死也。若伤寒两目红,则为发疹疡之兆 
。两目皆黄,则为病将愈之征。若两睛通黄,则为主发黄疸之候也。 
闭目阴病,开目病阳,朦胧热盛,时瞑衄常, 
阳绝戴眼,阴脱目盲,气脱眶陷,睛定神亡。 
【注】此诊目阴阳生死之法也。凡病者闭目,则为病在阴也;开目, 
则为病在阳也。朦胧昏不了了,非开目也,则为热盛伤神也。视而时瞑, 
非开目也,则为衄血之常候也。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则为阳绝之候也。 
视不见物,谓之目盲,则为阴脱之候也。目眶忽陷,则为气脱之候也。 
睛定不转,则为神亡之候也。 
五色既审,五音当明。声为音本,音以声生。 
声之余韵,音遂以名。角征宫商,并羽五声。 
【注】此明五音,乃天地之正气,人之中声也。有声而后有音, 
故声为音本,音以声生也。声之余韵则谓之音,非声之外复有音也。 
五色命乎五脏,诊人之病,既已审矣;而五音通乎五脏,诊人之病, 
亦当明也。角属木通乎肝,微属火通乎心,宫属土通乎脾,商属金通乎肺, 
羽属水通乎肾也。 
中空有窍,故肺主声。喉为声路,会厌门户。 
舌为声机,唇齿扇助。宽隘锐钝,厚薄之故。 
【注】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凡万物中空有窍者皆能鸣焉, 
故肺象之而主声也。凡发声必由喉出,故为声音之路也。必因会厌开阖, 
故为声音门户也。必借舌为宛转,故为声音之机也。必资之于牙齿唇口, 
故为声音之扇助也。五者相须,故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也。若夫喉有宽隘, 
宽者声大,隘者声小。舌有锐钝,锐者声辨,钝者不真。会厌有厚薄, 
厚者声浊,薄者声清。唇亦有厚薄,厚者声迟,薄者声疾。牙齿有疏密, 
疏者声散,密者声聚。五者皆无病之声音,乃形质之禀赋不同也。以此推之, 
在喉、在会厌、在舌、在齿、在唇之故,当有别也。 
舌居中发,喉音正宫,极长下浊,沉厚雄洪。 
开口张颚,口音商成,次长下浊,铿锵肃清。 
撮口唇音,极短高清,柔细透彻,尖利羽声。 
舌点齿音,次短高清,抑扬咏越,征声始通。 
角缩舌音,条畅正中,长短高下,清浊和平。 
【注】此明五脏声音不病之常之诊法也。经曰:天食人以五气,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声音能彰。故五脏各有正声, 
以合于五音也。如舌居中,发音自喉出者,此宫之正音也;其声极长、 
极下、极浊,有沉洪雄厚之韵,属土入通于脾。开口张,音自口出者, 
此商之正音也;其声次长、次下、次浊,有铿锵清肃之韵,属金入通于肺。 
撮口而发,音自唇出者,此羽之正音也;其声极短、极高、极清, 
有柔细尖利之韵,属水入通于肾。以舌点齿成音者,乃征之正音也; 
其声次短、次高、次清,有抑扬咏越之韵,属火入通于心。 
内缩其舌而成音者,乃角之正音也;其声长短、高下、清浊相和, 
有条畅中正之韵,属木入通于肝。此五脏不病之常声也。 
者,齿本肉也。 
喜心所感,忻散之声。怒心所感,忿厉之声。 
哀心所感,悲嘶之声。乐心所感,舒缓之声。 
敬心所感,正肃之声。爱心所感,温和之声。 
【注】前以咽喉、会厌、舌、齿、口唇禀赋不同,以别非病之音。 
此又复以人之情、感物成声,以明非病之声也。如为喜感于心者, 
则其发声必忻悦以散也。怒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忿急而厉也。 
哀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悲凄以嘶也。乐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舒畅不迫也。 
敬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正直肃敛也。爱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温柔以和也。 
医者于此比类而推不病之音,自可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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