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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第12章

小说: 3292-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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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群结队漫无目的地兜圈子,是火鸡到了晚上的天性。我还记得年轻时看到的农场上的火鸡为了防范野猫与郊狼如何聚成一堆,成群结队在柏树林里睡觉,这是惟一让我知道火鸡竟然还有智力的线索。了解它们并不代表喜欢它们,因为火鸡既虚荣又可笑。它们总是聚成容易受攻击的团体,然后听到谣言就惊恐不已。所有家禽的疾病都会出现在它们身上,除此之外,它们还会生些自己发明的疾病。火鸡似乎属于躁郁一族,带着红色的肉垂呱呱乱叫,一会儿张尾拍翅做出妖娆的虚张声势状,一会儿又胆小懦弱地挤在一起。实在看不太出来它们跟那些聪明、爱猜疑的野生禽类有表兄弟的关系。不过这里好几千只盖满了整片大地的火鸡,则全都等着要躺到美国大盘子上。


第三部分意 料 之 外(2)

    我知道从未看过著名的圣保罗{1} 与明尼阿波利斯{2} 双子城是件很丢脸的事,但更丢脸的是,我曾经过这两个地方,只是一直到现在仍旧还是没看过。靠近这两座城市时,一大片车潮吞噬了我,有一波波的旅行车大浪,还有呼啸而过的卡车激流。不晓得为什么每当我太过谨慎地计划一条路线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然而当我怀着快乐的无知朝着虚构目标瞎闯乱走时,却总是吉人天相,一路无难无灾。那天一大早我就在研究地图,画出了一条想要走的详细路线。直到现在,我都还保留着那个自大的计划———从十号公路进入圣保罗,然后慢慢转入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的这个S形弯道会提供我三条过河的路。走过这个愉快的路线后,我打算穿过因为名字而吸引我的黄金河谷(Golden Valley)。看起来够简单的了,或许可以行得通,但是行得通的人不是我。    
    首先,交通像涨潮的海浪一样击中了我,带着我往前行,前面是一辆有半条街长的运油车,像块闪亮的船难残骸般在我前面蹦蹦跳跳。后面是个装了轮子的硕大水泥搅拌器,搅拌器上的大榴炮弹一路走一路转。右边,根据我的判断,是座原子大炮。我跟平常一样,既惊慌又迷了路。于是我像个愈来愈虚弱的泳者,侧身往右边挤,进入一条令人心情舒爽的街上,直到被警察拦了下来,他告诉我,卡车以及同属卡车之流危害社会的坏蛋不得进入这条街。他又把我推回了如狼似虎的车潮中。    
    我开了好几个小时,一直都无法把眼睛从环绕住我的巨兽身上移开。我一定已经开过了头,不过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河。我一直都没有看到河,也一直没有看到圣保罗或明尼阿波利斯,我只看到川流不息的卡车,我只听到马达嘶吼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的柴油毒气,在我的肺里燃烧。查理也开始咳嗽,但是我实在挪不出时间来拍他的背。我看到了一盏红灯,说明我正走在疏散路线上。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那是什么意思。我的头不停地在转,失去了所有方向感。但是那张标志———“疏散路线”———却持续存在。当然,这是一条为了逃离尚未投掷的炸弹所设计的逃亡路线。就在美国中西部的正中间,突然出现一条逃跑路线,一条因为恐惧而设计的道路。在心里,我可以了解,因为我曾看过人群逃亡的画面———堵塞的路完全无法动弹,人群争先恐后地翻越我们自己设计出来的峭壁四处逃窜。突然间,我想到那整片山谷中的火鸡,心中质疑着我凭什么认为火鸡愚蠢。至少,它们有一样东西比我们强:它们还蛮好吃的。    
    我花了将近四个小时才穿过双子城。听说这两个城里有些地方很美。我一直都没找到黄金河谷。查理帮不上一点忙,建造一样东西好让自己将来可以从这个东西中逃出来的比赛,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上月球只是为了赶快从月球上逃回来,也不是他会做的事情。查理看到了我们的愚蠢,也原原本本地接受这些———愚蠢。    
    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我一定是在什么时候过了河而不自知,因为我之前就已经回到了十号公路上,并且一直在密西西比州的东边朝北走。乡间在我的眼前展开,我停在一家路边的餐馆旁,身心俱疲。那是家德国餐厅,香肠、德国泡菜一应俱全,吧台上吊着成排晶莹剔透却没人用过的啤酒杯。当时,我是店里惟一的客人。女服务生并不是什么传说中的冰岛女王,而是一个脸臭臭的瘦小家伙,她如果不是一个有烦恼的年轻女孩,就是个精力非常充沛的老女人,但是我看不出来她是哪一种人。我点了腊肠、德国泡菜,然后亲眼看着厨师取下香肠上的塑料套,把香肠丢进滚烫的水中。送上来的是罐装啤酒。腊肠非常难吃,酸泡菜也糟到了侮辱人的地步。    
    “请问你可不可以帮帮我?”我问那位既年轻又年老的服务生。    
    “什么事?”    
    “我想我有点迷路。”    
    “迷路是什么意思?”她说。    
    厨师靠着他的窗子,把赤裸的手臂摆在送菜台上。    
    “我想要到索克中心,不过好像不太知道该怎么去。”    
    “你从哪儿来?”    
    “明尼阿波利斯。”    
    “那么你在河的这边做什么?”    
    “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好像也迷路了。”    
    她看了看厨师。“他在明尼阿波利斯迷路了。”她说。    
    “没有人会在明尼阿波利斯迷路,”那位厨师说,“我生在那儿,所以我知道。”    
    女服务生说:“我来自圣克劳德{1},我也不可能在明尼阿波利斯迷路。”    
    “那么我猜自己在迷路这方面挺有天分的。我现在想去索克中心。”    
    厨师说:“如果他能一直走这条路,就不可能迷路。你现在在五十二号公路上。过圣克劳德,继续待在五十二号公路上。”    
    “索克中心在五十二号公路上吗?”    
    “不会在其他地方。你一定是外地人,竟然在明尼阿波利斯迷路。我蒙着眼睛都不会迷路。”


第三部分意 料 之 外(3)

    我有点不耐烦:“你在奥尔巴尼{2} 或旧金山会不会迷路?”    
    “没去过那些地方,不过我敢打赌,我一定不会迷路。”    
    “我去过德卢斯{3},”女服务生说,“圣诞节我要去苏瀑{4}。我的阿姨住在那儿。”    
    “你在索克中心没有亲戚吗?”厨师问我。    
    “当然有,不过并不是像他说的旧金山那么远。我哥哥在海军服役,他在圣地亚哥。你在索克中心有亲戚吗?”    
    “没有,只是想去看看。辛克莱·路易斯是那儿的人。”    
    “噢!对。那儿还立了个牌子。我想应该有不少人去看那儿吧。对小镇有点帮助。”    
    “他是第一个告诉我这个地区的人。”    
    “谁?”    
    “辛克莱·路易斯。”    
    “噢!对。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只看过他的书。”    
    我确信她正打算说:“谁?”不过我阻止了她。    
    “你说过了圣克劳德,然后继续待在五十二号公路上?”    
    厨师说:“我想那个叫什么名字的家伙已经不在那儿了。”    
    “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不会吧。”


第三部分荒 地 与 美 地(1)

    一个充满了征兆的夜晚。悲伤的天空把雨丝变成危险的金属,接着连风也苏醒了———不是我熟悉的那种海岸吹拂的害羞阵风,是一种如溃堤横扫、让方圆千里都无法住人的巨风。因为我对这种风很陌生,所以觉得很神秘,这种风引起了我一些神秘的反应。理性地来说,这阵风之所以奇怪,完全是因为自己心里的想法。不过我们经验里一大堆无法解释的部分都是这个样子。就我的某种了解,很多人都刻意隐藏自己荒谬的恐惧经验。有多少人曾有过这样的经验———把自己看到、听到或感觉到的某种和理智的解释完全背道而驰的东西,像处理地毯下的灰尘一样赶快清除掉?    
    至于我,即使有不懂或无法解释的事情,也会试着接受,不过在现在这种令人害怕的时候,却很难保持开放的心态。这个时候的我位于北达科他州,心中又有这么多的恐惧,因此实在不太愿意开车上路。然而同时查理却很想继续旅行———事实上,他相当激动地表示自己想走的意愿,我得试着跟他讲理。    
    “听我说,狗儿。我想留下来的冲动非常强烈,以至于已经变成一种至高的命令。如果我克服这种冲动上路,然后碰到大雪把我们困住,那我会认为自己在漠视这种警告。如果我们留下,结果下了大雪,那我可以肯定自己是个预言的工具。”    
    查理打了个喷嚏,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好了,我的乖狗,我们来谈谈你的立场。你想继续往前走。假设我们继续往前走,到了晚上,一棵树刚好倒在我们站的地方,到时候,受到上帝眷顾的人可是你哦。这种机会到处都可以碰得到。我可以告诉你一卡车关于义犬舍命救主的故事。不过我觉得这些故事只会让你觉得无聊,而且我也不打算让你自以为是。”查理流露出最讥讽的眼神平视着我。我想他既非浪漫主义者,也不是神秘主义者。“我懂你的意思。如果我们上路没有被树砸到,留下来也没有大雪———又怎么办呢?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到时就把这段插曲忘个一干二净,这样也不会损及任何关于预言的事情。我投票赞成留下,你投票选择上路。但因为我比较接近物种阶梯的顶层,而且现在又是我当家,所以我可以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我们留了下来,结果既没有下雪,树也没倒,因此我们很自然地就忘了整件事情,并敞开心胸接受更多来到眼前的神秘感觉。一大清早,天空万里无云,我们嘎嘎踩着覆着霜的白色地面上路。我们开拔上高速公路时,那辆艺术拖车依然黑压压的,只是里面的狗一直在吠叫。    
    一定有人跟我提过北达科他州俾斯麦市{1} 的密苏里河,不然就是我在哪儿读过这个地方。不管是前者或后者,我当时都没太注意。真正看到这个地方时,心中充满惊喜。这里是地图的折痕所在。这里是美国东部与美国西部的分野。俾斯麦这边是一片东部的景色:属于东部的草,散发着东部的风采与气味。密苏里河另一边的曼丹{2}则是纯西部的景致,有褐色的草,以及在地面上切出刻痕与小山丘的河流。河两边的景致可能差距千里。因为我在面对密苏里分界时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所以看到荒地{3} 时也一样没有心理准备。这个名字取得真好。这儿就像个坏小孩的作品。这样的一个地方,简直像是被上帝打落人间的天使,为了表现对上帝的积怨而建立起来的地方,干燥而陡急、荒凉而危险,对我来说,这个地方充满了凶兆,荒地散发出一种讨厌人类或不欢迎人类的气息。然而人类依然我行我素,而我既然身为人类,也就这样从高速公路转入一条页岩岔路,往前走入孤山群中,只不过心态上似乎总觉得带着点破坏一个聚会的羞愧感觉。路面恶狠狠地撕扯着我的轮胎,让驽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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