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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当中国称霸海上-第5章

小说: 当中国称霸海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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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注:朱醔,《萍洲可谈》,卷二云:“广中富人多蓄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言语嗜欲不通,性淳不逃徒,亦谓之野人。色黑如墨,唇红齿白,发鬈而黄。有牝牡,生海外诸山中,食生物。采得时,与火食饲之,累日洞泄,谓之换肠,缘此或病死。若不死,即可久蓄;久蓄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有一种近海野人,入水不眨,谓之昆仑奴。”原书记鬼奴病死,并不在中国,而是被捕为奴后不久,与作者行文亦有差异。唐代的宫女仿效波斯人和突厥人的流行式样,穿着紧贴身体的礼服、打皱的裙子,以及覆有庞大面纱的帽子。而且,显然因为模仿外国跳脚尖舞的舞团,以致形成了上层阶级的中国妇女缠足的根源。起先,只有宫中的舞妓稍微裹着脚,像芭蕾舞者那样,踮起足尖站立。后来,到了宋朝,因为小脚令人赞叹,又被视为美的象征,这种风尚扩展到了宫闱之外。为人母亲的开始为她们的幼女紧裹小脚,这样一来,女孩等于是瘸了脚,一辈子被限制在家里,于是缠足便成为妇女确保贞节美德的方法之一。    
    男子的衣着形式也反映出外国的影响。唐朝的贵族炫耀豹皮制的帽子。唐朝诗人白居易,就在家里建造一个地铺青毯的突厥帐,作为聚会的场所。爱好舶来品的风尚感染了各个阶层,甚至最简陋的住所中所摆的日常物件,也要用高鼻大胡的外国人像来装饰。    
    8世纪,中国在南部海岸设置广州市舶司,严密地监督货物进出中国。负责市舶司事务的市舶使,可以毫无理由地改变进口税的税率,搞得无所适从的商人只好到安南去做生意。所有的外国货物,至少有四分之一要缴纳给中国的官员。出口的货品,必须经过双重的检验程序,以确定违禁品——中国的铜钱、媵妾、奴仆未流入蛮夷的手中,尽管的确有许多还是落入夷人手中。贪渎的官员,常勒索额外的税捐,有时还以自己私人的船队经营不法的贸易。7世纪时,大约有总数20万的波斯人、阿拉伯人、印度人、马来亚人,与其他外邦的人,住在广州从事贸易、各式工艺品和金银器的制作。虽然他们跟中国人一起生活、工作,但种族紧张的事情仍时常发生,这或许是因为有差别待遇的律令所引起的。举例来说,在太宗贞观二年(628),政府试图阻止外国人与中国妇女之间的接触,下令若外国人娶中国女子为妻,就必须留在中国。德宗贞元十五年(799),回纥人禁止与中国女子通婚或冒充中国人,并且强制他们要穿着本国的服饰。接着在文宗开成元年(836)规定,外国人不得拥有土地、房屋以及与中国人一起生活。    
    偶尔,中国人应该会讨厌居住在他们身边的既有成就又富裕的外国人,相对地,居住在广州的外国人;也会因为强加在身的专断的税率与律令而大感不快。然而,我们并不清楚是否因此而点燃了肃宗乾元元年(758)的暴力冲突——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开始抢夺货栈、烧毁中国人的房子。结果这些暴民迫使广州刺史逃离广州,而暴民们也逃往中国内地正南边的海南岛。在这事件之中到底有多少中国人死亡,无法获悉,但事后皇帝极为震怒,限制外国人进入这个港口长达50年之久。    
    唐僖宗乾符五年(878),中国人积聚的憎恨找到了宣泄的管道。黄巢因为不满重税和贪污腐败,起兵叛乱攻进了广州,除了一些中国居民之外,估计大约还杀了总数12万的犹太人、基督徒、回教徒与祆教徒。10世纪的阿拉伯作家、锡拉弗的阿布—赛特·哈桑(Abu…ZaydHassan)描述这次暴乱:中国的流寇滥加私刑,随意屠杀,残害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灾祸甚至波及锡拉弗和安曼(Uman)的船长及舵手”。关于黄果在广州的屠杀,参见GeorgeF.Hourani,AradSeafaring,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1951,页76—78。译注:西方资料记此次动乱的首领,将“庞勋”误为“黄巢”,而锡拉弗的阿布—赛特·哈桑记广州陷落之年,较事实早一年,实际年代应为公元八七九年。参见方豪,《中西交通史》(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3年新一版),上册,第二篇,第5章,页258。虽然黄巢最后被俘,但也标志着唐朝的结束,接着便开始了小王国间的斗争时期(译按,指五代十国)。    
    在锡拉弗和乌剌(Ubtiullan)当地忙碌的商店里,船员们在长途旅程之后聚集在一起,编织着他们横越无数海洋的冒险故事,最后这些故事在辛巴达(Sinbad)的传奇故事中保存下来。“我在海上看着太阳升起,”故事就这样开始,“并且踏上好比从天上掉下来的巨人戒指一样的环礁。我曾经好几次从沙洲到三角洲,从小岛到群岛,从萨拉哈特(Salahat)到沙芮迪(Serendib),从喀马利(ari)译注:喀马利可能即为今印度半岛南端之科摩林角(Capoforin)。到基拉(Kela)译注:基拉的地点,据桑原骘藏的考证,应在今马来半岛,见冯攸译,《中国阿拉伯海上交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页285。,来回地贸易。我曾经用布料换得姜和樟脑,用肉桂、穗丁香交换龙挺香、象牙和珍珠。”参见SindbadtheSailor,trans.C.RossSmith,NewYork,Doubleday,1972,页2.    
    在中国人自己编织的故事之中,有个故事提到某位佛教僧侣在5世纪曾经到过美洲海岸。这个故事出自《梁书》,描述慧深和5个阿富汗僧徒远航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名叫扶桑国——在东方尽头的国家,它跟墨西哥的马雅文化有极明显的相似点。慧深说他发现当地人用树皮做衣服和纸张,书写方块字。他作了以下的描述:当地的国王像中国的皇帝一样,有许多鼓乐者和侍者跟随,并且依照每十年一个周期的形式,来更换他穿的(像中国天子的)皇袍颜色。像中国一样,扶桑国有着严格的司法系统,在那里犯罪,不但本人要被判刑,他的小孩甚至孙子也要连带受罪。关于慧深远航至扶桑国,参见PaulShao,AsiaticInfluenceinPrecolumbianArt,Ames,IwoaStateUniversity,1976,页5—7,转译《梁书》。    
    译注:据《梁书》,卷五四《诸夷传·东夷·扶桑国》的原文为:“扶桑国者,齐永元元年(495),其国有沙门慧深来至荆州,说云:‘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叶似桐,而初生如笋,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作板屋,无城廓。有文字,以扶桑皮为纸。无兵甲,不攻战。其国法,有南北狱。若犯轻者入南狱,重罪者入北狱。有赦则赦南狱,不赦北狱。在北狱者,男女相配,生男八岁为奴,生女九岁为婢。犯罪之身,至死不出。责人有罪,国乃大会,坐罪人于坑,对之宴饮,分诀若死别焉。以灰绕之,其一重则一身屏退,二重则及子孙,三重则及七世。……其俗旧无佛法,宋大明二年,醕宾国尝有比丘五人,游行至其国,流通佛法经像,教令出家,风俗遂改。”    
    由于当时玛雅艺术品明显存在着佛教徒与印度影响的痕迹,所以我们无法一下子就排除慧深到过中美洲的可能性。令人意外地,玛雅人的浮雕图案,刻在莲花座上,盘腿坐着,就像一尊正在沉思的佛陀。那里所出现的多头的神像,也很像印度的多头的神。此外,在洪都拉斯柯邦(Cpan)地方的浮雕,显示祭司穿着菱形图案的仪式袍服,与传统西藏佛教徒的袈裟极其类似。关于洪都拉斯柯邦地方的祭司浮雕穿着的袍服,与佛教徒的袈裟的相似性,参见PaulShao,AsiaticInfluenceinPrecolumbianArt,页34。在墨西哥赛克斯库洛克(Xculoc)地方的石雕有一种特殊的手势——右手放下,手心向外;左手上举,手心向外——表现出典型佛教徒代表许愿的“事愿无违”手势。关于雕像的手势,参见PaulShao,AsiaticInfluenceinPrecolumbianArt,页163.外来的印度佛教徒对玛雅文化的影响,不论归因于慧深和他的佛教同道,或其他的亚洲航海人,这个时期可能是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前,亚洲与美洲之间最后一次的接触。关于佛教徒—印度对玛雅文化的影响,参见DavidH.Kelly,“Ninelordsofthenight”,inStudiesintheArchaeologyofMexicoandGuatemala,16,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inaDepartmentofAnthropology,October1972;“Calendaranimalsanddeities”,SouthwesternJournalofAnthropology,16,Albuquerque,UniversityofNewMexico,1960.    
    其俗旧无佛法,宋大明二年(458),黋宾国(今喀布尔、阿富汗)尝有比丘五人,游行至其国,流通佛法经像,教令出家,风俗遂改。(《梁书》)    
    


第一部分第二章 儒者与好奇心(3)

    中国下一波航海活动的浪潮,出现在被围困的宋朝(960—1279年),当时的帝国被北方强大而好战的国家(编按:指辽、金、西夏)所侵扰。在建炎元年(1127年),宋朝被迫放弃了北边的京师开封,迁到长江以南的港市杭州。由于帝国大半的税收土地落入外国手里,皇帝转而以海外贸易支应国家的财政需求。因为经济的需求,使当局重新阐释儒家经典,给予贸易和营利较好的地位。    
    宋高宗(1127—1162年在位)针对贸易,表现出新的态度:“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贯铜钱〕计,岂不胜取之于民?”译注:见徐松辑,刘富曾等重订,《宋会要辑稿》(北京:中华书局缩印本,1957年),第八十六册,《职官四四》,页三三七三下。    
    高宗寻求商人的协助组成了舰队,这支舰队足以向波斯与阿拉伯商人在印度洋上长期掌握的商业霸权挑战。政府不但投资改善南部海岸线上的港口,并浚宽运河以利远洋船只通航,而且为商人盖了许多货栈。同时政府也为了引导商船与官船,在海岸线上每隔30里(约10英里)就建立价值昂贵的灯塔导航系统。    
    来自海外贸易的税收,从11世纪末的50万贯铜钱,在12世纪初暴增至100万贯,而于12世纪中叶到达了200万贯。(1000铜钱用一条细绳串在一起,称做“一贯”,为宋朝官方汇兑的单位。)为了鼓励百姓基于国家的利益而努力,宋朝理学家重新依据圣贤的经典开始讨论营利的优点。陈淳在《北溪字义》这本12世纪理学的辞汇中说:“货财亦是人家为生之道,似不可阙。但当营而营,当取而取,便是义。若出于诡计左道,不当营而营,不当取而取,便是利。”参见WingtsitChan(陈荣捷)、trans。NeoConfucianTermsExplained(陈淳,1159—1223,《北溪字义》,)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1986,页136.北都沦丧,迫使宋朝迁都南方展开新的生活后,中国人的前途彻底改观。这些流亡者被迫    
    背井离乡,反而感到更为自由,对周遭的改变和旅行的态度也较开放。另一方面,因为可耕地变少,大量人口投入商业,涌向繁忙的港市和新都杭州。在13世纪末,杭州有将近100万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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